内蒙古将土地监管责任纳入盟市考核
中国国土资源报2011/02/2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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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不久召开的内蒙古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与各盟市政府领导签订了《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并将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纳入对盟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政府将对各盟市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该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15%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有关负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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