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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二套转首套"房贷可享个税扣除,省1.2万/年

楼市云霞2025/04/30 11:07 北京市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二套转首套"房贷利息可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每年1.2万元税前扣除,持续20年。这一政策与"认房不认贷"新政形成联动,为购房者带来实质性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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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优化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释放重要信号:已完成"二套转首套"调整的住房贷款,其利息支出可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这一政策解答为众多购房者吃下"定心丸"。

随着"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大量购房者的二套房贷款得以转为首套房贷款。这不仅意味着更优惠的房贷利率,如今更带来了额外的税收优惠。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这项政策调整具有明显的普惠性特征。以一线城市为例,若购房者贷款金额达到300万元,按现行首套房利率计算,每年利息支出约10万元。叠加个税扣除政策后,实际税负将显著降低。特别是在当前房价高企的背景下,这种"利率+税负"的双重优惠,有效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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