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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6区新房3年内不能卖 哈尔滨今日加入限售行列

哈尔滨日报2018/05/09 08: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5月7日,哈尔滨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1、哈尔滨主城6区 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自即日起,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2、各区域房地产用地供需关系制定差别化供地政策

为落实供给侧改革政策,哈市将强化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加大调控力度,根据各区域房地产用地供需关系制定差别化供地政策。

(1)对于房地产用地需求较大的哈西、松北等地区,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并加快土地供应节奏;

(2)对于香坊区等老城区旧城改造释放的住宅用地,及时组织供应;

(3)对于商品住宅库存规模相对较多的阿城区、利民开发区等地区,适当控制住宅和商服用地供应,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哈尔滨将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降低个人债务风险,在延续现有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同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

此项政策实施前(以哈房公委发【2018】1号文件规定时间为准),申请贷款职工已与开发企业签订联机备案的《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或者已办理《批准存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评估通知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资金票据的,仍执行调整前公积金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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