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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行房贷细则已出 比央行严

房天下2014/10/15 17:1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日下午,南京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对外公布了中国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名下有1套房且贷款已结清,算首套,首付3成,利率基准;

2、名下有1套房贷款未结清,首付6成,利率上浮10%;

3、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都已结清的,视客户家庭近12个月内情况而定,无的,首付4成,基准;无但有其他个人贷款,首付5成,基准;有无跨3个月的,首付6成,利率上浮10%;有跨3个月的,不接受贷款。

4、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房贷未结清的,不接受贷款;

5、外地人限制取消,可正常贷款。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均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还没有收到总行的通知。建行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总行已经发文表态,但是南京地方性细则还没出台,具体怎么操作,首套房贷如何优惠,现在都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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