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台高校毕业生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
房天下2015/05/18 10:3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1000万安居补助 高额度5万元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激情,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2015年5月4日,我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的通知》。据介绍,即日起,3年内市政府每年将预算1000万元财政资金,为来绵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居补助。
符合三个条件即可享受补助
《通知》指出,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绵阳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绵阳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超过6个月的创新创业骨干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仙海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即可享受安居补助。
安居补助高可达5万/人
安居补助分为三个层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4%发放安居补助,高额度不超过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6%发放安居补助,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8%发放安居补助,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优惠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也有优惠措施。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高50万元贷款限额;对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