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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赁条例出台!租金显著上涨时政府可“限价”

纽盖特2022/05/30 11:37

历时8年,北京住房租赁立法终于出台!《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规模庞大的住房租赁,终于有了首部地方法规。《条例》在坚持租购并举,保护租赁关系,规范租赁市场、保护群众权益等方面,都将起到作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阅《条例》原文)

《条例》中规定,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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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中,首先就强调了“房住不炒”。北京也是将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和房价一样,租金也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此次立法中北京提出如果租金显著上涨,将实行一系列的调控措施。

其实,此前在国家版《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合理调控”。

而这次北京的住房租赁立法中,对采取哪些调控措施进行了具体化。

《条例》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

也就是说,如果租金显著上涨或是有显著上涨的可能,政府就可以采取限定租金或是限定租金涨幅等措施来干预。

政府限定了租金或涨幅,这是否是强制性的?

《条例》可是地方法规,是法律,当然要执行。

《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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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租赁各方,尤其是租客的权益,也是此次立法中尤为重视的问题。

《条例》中规定,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如果出租住房存在建筑安全隐患,除了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外,还可以对个人处2千元至1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同时,为了杜绝群租安全隐患,还规定出租住房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客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也不能出租用于居住

而且,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此前蛋壳等长租公寓暴雷事件侵害了房东和租客的权益,此次立法中对于长租公寓专门用了一个篇章来加强管理。

其中为了杜绝长租公寓妄图搞“资金池”等想法,《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租客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目前北京已经实施了这一措施,押金是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专用监管账户来监管。

此外,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甲醛房”等,《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反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改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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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北京住房租赁立法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将建立住房租赁的网签和备案机制。

大家都知道买房要网签,只有网签了才能成交,并受到法律保护。今后,租房也要网签了。

《条例》中规定,北京市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出租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同时,鼓励房东和租客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也就是网签,这样就能自动提交登记备案。

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的,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办理出租登记。

将来,大家可以通过全市统一的租赁平台网签租赁合同,个人信息安全不用担心,网签和备案的租赁合同不但受到法律保护,还可以享受到各种为租赁赋权的公共服务。

比如租客可以凭备案的租赁合同作为依法申请办理积分落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公积金提取公共服务事项的凭证,而且这些都在系统中各部门联网,不用再跑腿提交证明材料。

此外,对于民宿等短租房,《条例》中也有规范。

北京对按日或者按收费的短租住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

出租其他城镇地区短租住房的,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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