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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小巷命名各有依据 柳州地名规划编制成书

南国今报2013/01/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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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是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经济、城建、交通等方面的综合反映,每个时代的城市地名都带有那个时代的印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州市地名管理工作,柳州市民政局携手广西大学以及柳州的地名专家,用约3年时间编制完成了《柳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9-2020)》一书。该书有何特点?将起到什么作用?外界对规划的地名怎么看?记者采访了各方。

规划编制历时3年多

旧时的柳州城市地名,最初都起源于民间对城市历史、文化、地理实体、自然现象、社会生活、行业特征等

 的认识,约定俗成,少有制度的规范。

1949年以后,为适应柳州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地名为城乡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整体水平,推进地名管理的规范化,柳州曾有过多次道路命名的规范和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州市地名管理工作,2009年底开始,柳州市民政局启动了柳州市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广西大学土木建筑系着手开展。

这期间,民政部门将柳州市现有道路、规划道路等信息提供给广西大学工作组,工作组派成员到柳州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然后提出名称方案。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组织由公安局、规划局、发改委、文化局、地志办、档案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和调整。

2010年8月,柳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示了一期96条规划道路和12座规划桥梁名称,请社会各界提建议,引来不少市民的关注和发表看法。

在大量调查研究、民意与专家意见相结合的基础上,2011年5月《柳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9-2020)》(下简称《规划》)一书全面编制完成。2011年8月,该书获柳州市政府批准实施。

此后,柳州市民政局对《规划》进行了反复核校并进行排版,于2012年年底将其印刷成书。

立项前就要起好新地名

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柳州市民政局聘请了孙代文等11位本土专业人士为柳州市地名命名评审组评委。当中,既有档案局的副编审、地方志办公室的副总编辑,还有博物馆副研究员、测绘院的工程师等。朱文智便是其中一位。

朱介绍,1979年至1982年,进行了地名普查。2005年,柳州市对城市道路、地名、自然山体等进行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补查确认下来的名称,在《规划》一书里原名沿用。

“城市在发展,道路、桥梁、建筑越来越多,这些名称也要做前期规划,避免到时手忙脚乱。”朱介绍,《规划》一书是柳州市区内的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的文件,其规划内容包括《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划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大桥的线状地名和大型立交桥点状地名。

为解决柳州市地名命名工作中存在的“先建路、后命名,项目名称和标准地名不统一”的问题,今后,依据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大桥、大型立交桥、河堤、隧道在申请立项前,原则上以《规划》中的规划名称作为拟用名称,经市地名办核准后,以该名称办理立项、规划定点和建设相关手续,保持项目名称和标准地名的相对统一。项目建成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和《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项目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审批后命名。

大街小巷命名各有依据

根据《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地名的命名必须遵循一些原则: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要求,反映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含义健康,用字规范,有利于民族团结;地名命名要简明确切,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地名词语结构标准,包含有专名和通名,专名避免同名、同音(包括同音方言),通名应名副其实;等等。

什么叫专名通名?专家介绍,以“龙城路”为例,“路”就是通名,“龙城”就是专名。一般来说,道路通名分为大道、大街、路、街、巷、里。当道路的长度过长,一个字难以满足实际要求时,可根据情况对原路名加方位词以区别。地名专名的采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符合地名标准化规范要求,不得使用重名,不得使用同义和近音语词,不得使用有歧义或歧视意义的语词。

出现在《规划》一书中的路名、桥梁名、公共设施名称,都经过了多方讨论。评审组评委之一的孙代文举了两个例子。在红阳路旁边有一条路一直没有名称,有方案提出叫“红阳东路”,专家组一商讨,觉得这个名称听起来像是红阳路的附属,于是建议改为“红日路”。另有一家单位申报一个地名为“某某文化商业广场”,专家组商议后认为该广场没有图书馆、新华书店等文化因素,商业的范围比较小,并且作为广场还应具备一定的公共面积,综合各种因素,他们也否决了这个名称。

地名命名一般具有三个特点:指向性、纪念性和寓意性。此次规划的地名中可以看出这些特点。朱文智介绍,在柳东新区的范围内,有一个官塘村,最开始命名时,就把那条路称为官塘路或者官塘大道,后来觉得路是在柳东新区之内,改称柳东大道也不错。最后又考虑到历史文化内涵等因素,将规划名称改为了“新柳大道”。“既寓意一个新的柳州在成长,也有刺史植新柳的含义在内。”他说。

《规划》中的名称,有不少具有寓意性。例如柳东片区的“长乐大道”、“康裕大道”等,又如柳西片区的“顺丰路”、“顺通路”等,多包涵了对美好生活的祝愿。


建议沿用更多“土”地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地名能否充分体现其应有的文化底蕴和个性特色,也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一些受访者表示,规划中拟定的道路名称,许多都采用了“吉”、“祥”、“瑞”、“昌”、“顺”、“泰”等洋溢着吉祥寓意的字眼,但历史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却体现得不够充分。

常在今报撰文“板古”的陈佚生,是一位通晓本地文史掌故的“土专家”。在他看来,为规划、新建的城市

 道路命名,应该首先考虑沿用当地约定俗成的“土”地名,这样更有利于彰显城市特色,同时也是对历史的尊重和延续。

而在新近编制的《柳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9-2020)》中,“土”地名的运用却十分有限。给一条规划中的城市道路命名,往往只考虑到了道路所经之处的村屯旧名;有些道路周边能够找到较为显眼的地理实体(山、岭、河流等),就借取这些地理实体的名称来给道路命名。陈表示,这是值得提倡的,但还不够。

在农村,往往一座土丘、一条冲沟甚至一块田垌、一片树林都会有个“土”地名。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规划、新建路网已经深入到了昔日的远郊、乡村地区,如果遇到新路沿线没有村庄,或找不到明显地理实体可参考的情况,有关部门往往就会为命名犯难。陈表示,其实,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山野“土”地名,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但实际情况却是,新路命名中借用的旧地名元素只到村屯一级,借用地理实体“土地名”的办法还没有得到深入挖掘。这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还不够细致,大量民间土地名没有得到采集应用。

陈表示,其实民间收藏的许多族谱文献以及墓碑文字中,就收集了不少这样的土地名,例如鱼峰区阳和街道社湾村的《佘氏族谱》,就记载了村庄周边的“得禄岭”、“石子岗”等“土”地名;而在近年出土的墓葬碑刻中,还能找到“平冲岭”、“金盘岭”等土地名。在他看来,这些民间流传的“土”地名,只要不是太难听,完全可以体现在规划、新建道路的命名中去。

提炼更多特色元素命名

围绕如何凸显城市地名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话题,陈佚生还建议:不妨从古人赞颂或描述柳州的诗词中寻找灵感。据了解,近年出版的《柳州诗文征》、《柳州诗存》中,就收集了古往今来与柳州有关的数千首名人诗作和文章,从中可以提炼出许多能够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的意象元素。

陈以柳宗元、韩愈诗作为例,就举出了“黄蕉丹荔”、“桂树白石”、“芙蓉水”、“薜荔墙”等十多个具有代表性的词汇,这些都是柳州代表性的自然景物,完全可以提炼出来作为新地名的意象元素。他表示,采用这些意象元素来为规划、新建的城市道路命名,更能体现出柳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其内涵、意境引人入胜。

此外,对于《地名管理条例》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的规定,陈也有自己的一套见解。他说,所谓“一般”可以理解为“允许特例存在”的意思,在地名中不应一概禁止,更不宜因噎废食。对于反抗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弘扬民族文化、促进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用地名来表示尊崇、纪念,应该适当给予支持。

陈还说,条例只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但古代名人的字号是否也在此列,却没有明确规定。以“东台路”为例,明代“柳州八贤”之一的佘勉学,别号就叫“东台”,虽然“东台路”一般被认为是因“东台山”而得名,但碰到这种“名带双关”的情况,又如何界定它没有违反上述的“一般”原则呢?

在陈看来,历史上与柳州关系密切的名人、贤达,我们应该可以用他们的字或号来给道路命名。解放前,柳州曾有“张翀路”、“养正路”,借以纪念明代“柳州八贤”中的张翀和徐养正,现在一般不能直接用人名作地名,那我们能不能变通一下,用他们的别号“鹤楼”、“蒙泉”作地名呢。他说,这有助于体现柳州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值得有关部门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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