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临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业务
临汾官方实播台2019/01/19 18:1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各管理部(分理处)、机关各科室:
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防控贷款风险,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的通知》(晋建金函〔2018〕799号)文件精神,对以下政策进行调整:
二、对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在解除、更换质押人时,质押金额调整为不少于贷款余额;采用职工联保担保方式的贷款,借款人、配偶、辅助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调整为不少于贷款余额,相应的联保人可全部解除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