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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土地流转面积达176.18万亩 占比24.19%

聊城晚报2016/01/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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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克峰杜广勇)“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76.18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4.19%。”1月20日,聊城市农委经管处主任张爱英对聊城晚报记者说。

张爱英介绍说,2015年,聊城各县(市、区)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和县级土地流转中心,全面完成县、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并规范运行。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发布交易流转供求信息12679条,交易流转土地经营权、林权12445宗,涉及农户12604户,耕地66407.60亩,流转交易金额达到6550.78万元。

同时,各县(市、区)建立风险预警与担保机制,全市共设立抵押融资担保基金3900万元。临清市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为6家新型经营主体贷款1027.10万元。

张爱英说,土地流转规模化比重明显上升是我市土地流转呈现出的一个新特点。据统计,全市形成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6038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962个,其中:50-100亩的3588个,100-500亩的2086个,500-1000亩的132个,1000亩以上的38个。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76.7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3.56%。成方连片的规模化流转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土地流转的另一个新特点是形式趋于多样。由过去农户之间的转包、互换为主,逐渐转变为以转包、出租为主,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并存。在全市流转的176.18万亩土地中,转包98.72万亩,占56.04%;出租占63.61万亩,占36.11%,互换6.60万亩,占3.74%;转让2.35万亩,占1.33%;股份合作1.89万亩,占1.07%;其他3.01万亩,占1.71%。

还有,土地流转新型主体异军突起。全市土地流转总量中,14.37%的流转入农业企业,20.19%的流转入农民合作社,5.84%的流转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户之间流转面积在流转总面积中的比例由以前的8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61.63%,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

土地流转的另一个特点是产业较为集中。全市170.61万亩流转土地中,从事粮食生产的103.04万亩,占58.48%;从事蔬菜生产的27.49万亩,占15.61%;从事林果生产的16.37万亩,占9.29%;其他18.01万亩,占10.22%。流转用途主要集中在粮食、蔬菜产业,占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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