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公租房租金管理新规 政府建公租房租金为市场价7折
扬子晚报2012/05/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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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讯 政府或福利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动态调整。近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及租金管理意见》,对租金管理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意见》指出,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公租房租金水平的制定,应当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偿还贷款本息为原则,综合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合理确定。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气等费用。涉及部分承租人享受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减免或政府补贴待遇的相关优惠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
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按照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公布。而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租金收入可以包括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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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租房可享三大优惠
一是建公租房将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有下限标准的,一律按其下限执行,没有下限标准的,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0%执行。此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扬子晚报记者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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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公租房补贴 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中国江苏网5月4日讯 在昨日下午常州举行《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新闻发布会上,6月1日起,常州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为12元,同时调低保障房的准入门槛。
公租房收入条件由去年的1750元放宽到2000元;廉租房收入条件由去年的1140元放宽至1300元;经适房收入条件由去年的2190元放宽至2500元。同时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持有效低保证或特困证的廉租住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由12元调整为16元;其他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由10元调整为14元;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月补足20平方米。
常州还在全省率先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要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有一户保一户,不受数量限制,也不需要再摇号轮候。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单人家庭按1.5倍的标准补贴,二人家庭按1.2倍的标准补贴;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月补足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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