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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答疑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2/03/14 14:1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目前昆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是多少?

答:贷款年限由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自行选择,如借款人贷款年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5年。但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房的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2、目前昆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是多少?

答:(1)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万元,但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工,每笔不超过30万元;

(2)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5万元,但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工,每笔不超过21万元。

3、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是多少?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比例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贷款比例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比例为住房总价的7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比例为住房总价的50%

4、公积金贷款申请好后不缴或停缴公积金,贷款利率会不会因此而提高成商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办理好后,因工作调动等等原因停缴、不缴公积金或转至外地缴存,贷款利率还是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还款本息。

5、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因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购房的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提供其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且能注明原住房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均归另一方所有及偿还,方可办理。

6、原来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职工,可否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三套等住房的认定,是按照是否贷过公积金贷款及贷过公积金贷款次数来认定。如果是首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职工,则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如果是第二次及以上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职工,则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什么是组合贷款?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还需要向承办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此类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8、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苏州大市范围内尚未出台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因此目前还不能办理。

9、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具体要求参照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需求)。

10、在非苏州大市行政区域购房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可凭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理由领取在昆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除在苏州单位工作并在苏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上海铁路局职工,如需在上海市购房,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11、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只要按规定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贷款期间遇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贷款利率政策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在法定利率调整日前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继续执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贷款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13、在苏州市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分别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吗?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苏州市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分别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在其中一地购(建)住房,可以按双(多)方月缴存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苏州市范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购房合同载明的住房买受人或共有人选择其中一方的缴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例:购房合同载明的买受人和共有人中住房公积金一方缴存在昆山,一方缴存在太仓,如选择在昆山缴存的一方作为借款申请人,则在住房公积金昆山分中心办理;如选择在太仓缴存的一方作为借款申请人,则在住房公积金太仓分中心办理。)

对于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都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则只能在园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张家港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山购房,需在昆山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在昆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张家港购房,则需在张家港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14、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配偶一方取得了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当还清了套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

15、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住房公积金卡,还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答:(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现金完税证)(原件、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一律不予受理);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提取人只可提取发票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2)提取次数执行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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