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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下月实施 住房调查与房产税无关联

上海证券报2010/10/23 06:2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朱章海表示,人口普查只调查有人居住的房屋,空置房不在普查范围内 资料图

昨天下午,上海市新闻办召开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海市统计局副局长、市人普办主任朱章海表示,第六次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社会普遍关心的是,此次普查中涉及的居民住房指标是否在为房产税出台做准备。对此,朱章海表示,此次普查的确有部分调查指标涉及住房情况,但仅仅是了解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不涉及房屋权属。

朱章海强调,此次普查不涉及居民名下的房产套数、面积等情况,仅针对居民目前居住房屋情况进行普查,与出台房产税无直接关联。

此外,朱章海还表示,人口普查只调查有人居住的房屋,而空置房不在普查范围内。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普查标准时点(2010年11月1日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与前五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士也纳入了普查范围。

按照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上海本地人口普查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是入户登记和复查阶段(2010年11月1日到11月30日);第三阶段是普查数据处理、发布和开发解读阶段(2010年12月到201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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