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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突发楼市新政:未满两年商品房不得转让

苏州房产官网2017/08/28 17:55

8月27日,网传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通知称张家港将实行限售政策,随后苏房网时间致电张家港房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证实:张家港确已于8月27日正式实施限售政策。文件中称,“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至此,张家港也成为继扬州、常州、南京、无锡、启东等城市后省内第6个限售城市。该文件同时重点提及: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同一宗地一次性办理申报备案均价,网签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取得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具体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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