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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转租源于监管机制空转

春城晚报2017/05/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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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倒逼承租人不敢违规,这才是对公租房和公共福利的呵护。

公租房是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允许申请人将其对外转租。然而近日有市民爆料,昆明部分公租房小区的承租人,明目张胆地在租房网站或中介机构挂出了转租信息。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对昆明普惠园、泽惠园等多个公租房小区进行了调查。

公租房的制度本意,就是为了解决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带有鲜明的福利色彩,租金远低于市场价。如果承租人钻政策的空子,将公租房转租,实际上就相当于将公共福利私有化,消解制度善意。更大的危害在于,公租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肯定属于僧多粥少的稀缺资源,转租就在客观上剥夺了一些更有需求群体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严厉打击,才能保障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是买不起房的。因此,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普遍公平,政府就有义务为低收入者及暂时买不起房的人提供居住成本更为低廉的保障性住房。而在各种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中,相比于廉租房和经适房,公租房更具合理性,也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流模式。一者,公租房适用范围更广,包括了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解决了“夹心层”的问题。二者,操作上更为灵活。承租人如果具备了购买能力,可以先租后买,这对遏制高房价,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都不无裨益。

然而和所有的公共福利政策一样,如果没有严密而科学的监督机制,善政就未必能善施。我们曾经看到过开着宝马入住廉租房,看到过经适房被权力分肥,现在公租房也陷入了转租的怪圈。这里首先要拷问的显然不是转租者的贪婪,而是监管的缺位。人性总有幽暗的一面,利益面前是不是尊重规则,说到底不过是一种风险成本的判断。而从现实来看,公租房的监管显然没有对违规者造成足够大的风险。

比如说申请审核机制。不管是自住房还是租房,住房都是一种刚性。公租房针对的是没有住房的特定群体,而那些将公租房转租的人,则显然并不缺少住房,那么他们是怎么通过审核的?或者说,由于公租房的适用范围更广,在审核机制上是否应该更细化一些?再比如,经常性监督的缺位。公租房转租现象显然并非个案,也绝非始于今日,并且在做法上虽算不上张扬,但也并不隐蔽,何以职能部门后知后觉,等到群众举报了才恍然大悟?不得不说,公租房的监管主体不明确也是个问题,究竟是小区物业还是辖区派出所,究竟是住建部门还是建设开发企业?抑或是都有职能?反正我是没闹明白。公租房的出租信息都挂到了网上和中介机构,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监管的一种挑衅和嘲讽。

公租房转租一旦查实,承租人将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这样的惩戒不可谓不严厉,但更重要的显然还是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从制度上倒逼承租人不敢违规,这才是对公租房和公共福利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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