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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嘉兴市学区划分正式出炉!内附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权威解答

房天下2021/06/01 10:3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终于,2021年度的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以及秀洲区学区划分正式出炉!首先来看一下南湖区的学区划分
此前,南湖国际民转公已获得了极大关注。

南湖区2021年小学施教区划分表

重磅!嘉兴市学区划分正式出炉!内附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权威解答

南湖区2021年初中施教区划分表

重磅!嘉兴市学区划分正式出炉!内附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权威解答

南湖区2021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重磅!嘉兴市学区划分正式出炉!内附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权威解答

南湖区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计划

重磅!嘉兴市学区划分正式出炉!内附市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权威解答

以下是关于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问答:
1.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对象有哪些?

答: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延缓入学的残障儿童凭《延缓入学申请》报名),具有南湖区户籍或其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南湖区户籍和其他符合政策类照顾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入学年龄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12周岁(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具有南湖户籍或其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南湖区户籍和其他符合政策类照顾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预报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小学:6月20日至22日(22日21:00截止报名)。
初中:6月22日至24日(24日21:00截止报名)。

3. 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预报名方式是怎样的?

答:2021年南湖区中小学新生根据省市要求继续实施网络报名。

(1)电脑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家长个人帐号(未注册的先完成实名注册),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预报名。

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7d7452fc-21b5-4cab-a5f5-68860d69a420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并注册帐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南湖区”进入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预报名。

4. 如何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预报名?

答:预报名前请先详细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登录报名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承诺书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类型进行填报,填报时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预报名。

(1)具有南湖区户籍的学生须选择符合条件的施教区公办学校进行填报,同时还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2)具有南湖区户籍以外的学生可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填报,同时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校(仅限小学)进行填报,另外还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市本级民办学校进行填报。

(3)政策类学生须经身份认定后方可选择“政策类学生”进行填报,对符合前三批条件的政策类学生请选择符合条件的前三批类型进行填报,并在监护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政策类别。

(4)户籍在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只申请民办学校就读,请选择“市本级以外户籍仅报民办学校”这一类型进行填报。

(5)如果一户家庭有多个子女入读中小学,完成一个孩子预报名登记后,点击“多子女报名”再为另一个孩子进行报名。

(6)市本级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嘉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搜索《2021年嘉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5. 网上预报名登记不成功怎么办?

答:(1)在网络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小学6月22日21:00,初中6月24日21:00),家长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或撤销报名后,重新进行预报名。

(2)在网络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申报市本级民办学校未成功的学生,于7月3日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体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并完成网上预报名;

申报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未成功的学生,于7月3日由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预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并完成网上预报名。

6. 录取时间段主要有哪几个?

答:2021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阶段:民办学校录取

7月6日-10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名单公示及电脑派位录取,7月10日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放弃签字确认,7月11日民办学校放弃名额补录。

(2)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分批次录取

7月11日-18日,公办学校按批次录取具有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7月11日、12日公办学校前三批录取,7月13日、14日前三批符合条件未录取的溢出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3)第三阶段:民办学校补招、新居民子女学校录取及公办学校统筹

7月20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报名;

7月23日、24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7月25日至28日,区教体局统筹安置未被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对尚未录取的剩余类别学生分类录取;新居民子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进行录取。

7. 公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各学校(含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和民办学校)预录取名单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校对后,家长将收到录取结果短信通知,亦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正式录取结果。

8. 市本级民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由电脑随机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果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核定的市本级和市本级外招生计划比例,分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人数,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9.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学校,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不能。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完全由学生家庭自主决定,监护人在给学生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学校,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确认书》,不得再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10. 申请转学如何办理?

答:目前网络报名系统报名适合新生预报名,非起始年段的转学需到学校现场登记。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于7月3日携带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如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在学段中途插班招生,必须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中途招生方式原则上和起始年级招生方式相同。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

11. 2021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今年政府委托是如何招生的?

答:2021年起始年级全部采用政府委托招生,实施共享施教区的方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小学委托区域为北师大南湖附校(小学)施教区范围及蔚蓝花园,初中委托区域为北师大南湖附校(初中)施教区范围。委托区域内具有施教区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委托学校或原施教区学校中的1所填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分类分批及落户时间等条件录取,未能录取的将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政府委托招生的学生借用南溪中学校舍办学,分别由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的师资队伍、管理团队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
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和南湖国际实验中学原有民办学生仍按原民办方式管理,原运营模式保持不变,原有课程资源及教学方式等保持不变。

12. 2021年嘉兴市三水湾小学是不是纳入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进行集团化办学?

答:据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集团化办学成效,推进新时代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升区域办学品质,2021年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与嘉兴市三水湾小学实施协作办学,各自的施教区不变。在具体工作中,实施资源共享、机制协同,建立校间际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学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品质。

入学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学校做好分流意向统计并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学校分类分批录取顺序如下: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4.符合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等外援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暂时未能迁入居住地。

6.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集体户籍或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含租赁入户),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内南湖区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8.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以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南湖区辖区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以上,至今还在市本级工作并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三年及以上;以及其他参加积分入学等符合入读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1〕20号)文件实施,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确认书》,不得再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选择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对象为该校小学部正式在校在籍应届毕业生。符合直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区教体局核定。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得以成绩等理由拒收本校符合条件且要求直升的学生。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在规定的辖区范围内招生,合理确定2021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公告等报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基〔2014〕174号)、《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委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完成施教区内学生招生任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的原则,积极吸纳监护人在南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等保险、连续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

1.申请入读城区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根据《南湖区2021年新居民(流动人口)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南新居民管理服务办〔2021〕2号)文件要求,向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出积分申请。经南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由区教体局根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和城区及周边中小学可提供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申请入读各镇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②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延续至2021年5月31日不间断满三年及以上;③适龄儿童具有正式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确定录取顺序。

3.申请入读各新居民学校(小学)的新居民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监护人在市本级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②监护人居住在南湖区各镇(街道)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各新居民子女学校(校区)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区教体局,根据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好班额。当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年限和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年限进行录取,取得南湖区新居民积分的新居民子女优先安排。对监护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居民子女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1)监护人在南湖区已取得普通住宅并办理《浙江省居住证》;(2)监护人参加并取得南湖区入学积分;(3)监护人在南湖区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近年来在南湖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

秀洲区学区划分:

一、2021学年秀洲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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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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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学年秀洲区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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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学年秀洲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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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1〕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现制定秀洲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全力打造秀洲“美好教育”为目标,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学区实施招生,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学位资源紧缺的小学和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二、预报名要求和方式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延迟入学证明向相应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初中七年级新生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预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秀洲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并登记信息后进行预报名。嘉兴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也可以再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已参加积分申请的非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校,也可以再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和一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

4.预报名时间。小学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截止22日21:00),初中预报名时间为6月22日-24日(截止24日21:00),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但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3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不再受理;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但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3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不再受理。公办学校要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后,再帮助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

经开区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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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总体要求
(一)坚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零择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区内户籍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时,未录取学生由区教文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各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因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超过原定招生计划时,须由学校向区教文体局提出扩班申请,经区教文体局书面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应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学位资源紧缺的小学和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三)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
(四)全面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五)妥善做好新居民子女的入学工作。

预报名和录取安排
2021年,市本级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络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帐号后,搜索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定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一)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区教文体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本年欲入读我区学校的新生,须凭延迟入学证明向区教文体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报名时间。凡是2021年要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需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登录网络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并进行预报名。小学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2日(22日21:00截止),初中预报名时间为6月22日—24日(24日21:00截止)。7月3日,向民办学校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文体局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不再受理;7月3日,报名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证件等到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应帮助因各种原因未能网上报名的学生的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不再受理。
(三)报名条件。在预报名时,市本级户籍新生可按以下条件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市本级以外户籍新生可按以下条件选报一所民办学校、一所公办学校和一所新居民子女学校。未按以下条件选报相应学校的报名申请将无法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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