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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文昌街办叶庄村:50亩耕地上建起千间违建房

济南时报2014/03/18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长清区文昌街办叶庄村50亩的耕地上建起了上千套房,楼房没有相关审批手续。”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长清区文昌街办叶庄村惊现巨大“违建群”,并且这批建筑仍在不断加盖中。

有村民质疑:这一“违建群”屡次突破“禁令”,底气何在?长清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表示,“拆除违章建筑不大现实,只能罚款超建部分。只要是超建部分我们都罚款了。”

◎市民反映

50亩耕地建起违建房屡次被查未停工

近日,长清区文昌街办叶庄村村民反映,村东南角50亩的耕地上有违章建房。“房子是村民建造的民房,有上千间。虽然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多数房屋已竣工多日。”有村民称,房子开建到现在有两年多了,国土部门也出面制止过,但仍没有停工。“房子全都没有手续,能够建起来的原因一是足额缴纳了‘罚款’;二是‘托人’或‘请人吃饭’。原来这里都是一层的,后来盖上二层,再后来又盖上三层、四层。”知情人士介绍,该村建房从规划审批、土地使用到建设许可、环评等一样手续也没有,但因为是叶庄村的商业街项目,种种历史原因导致屡次被查而“屹立不倒”。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违建群”所在地:三层、四层的小楼随处可见,大部分建筑已经封顶,有的外粉刷也已经完成,有的房屋上打的钢板还没拆除。

记者看到,叶庄村以个人名义建设的“住宅楼”杂乱无章、错落无序,楼距间只有两三米宽,主干道最宽处仅能通过两辆车。村内加盖楼房现象普遍,道路两侧许多人家都在盖房,随处可见砖块、砂石、水泥堆,吊车、运转车来往不断,到处尘土飞扬。村里的电线杆、墙上贴满了“吉楼出租”的小广告。

◎相关说法

村委称没有手续商业街是捆绑工程

“我们村这些房子属于商业街性质,现在早已建成完毕使用上了,具体是多少亩地我也不清楚,大概是25亩地。”叶庄村村支书说,叶庄村之所以能建商业街,是因为多年前济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在叶庄村征地,村民不同意,作为捆绑条件要求允许村民自建商业街。“这是集体耕地,盖房的手续没有,只有商业街选址意见书。原来规划的是二层小楼,加盖的部分都罚款了。据我所知,这批房子一共罚了30多万元。”村支书表示,他们村商业街上的楼房大部分不是二层,而是三层、四层楼房居多。“这片地只有选址意见书,从规划审批到土地使用,到建设许可再到环评这些手续都没有。这片地从2002年开始建,陆陆续续建到现在,这是捆绑工程也是附加条件。”文昌街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的长清县政府批准叶庄在此建商业街,房子被叫停了好多次,在叫停的过程中,村民偷着一层一层地盖起来了。

◎国土部门

属于违法占地去年下过停工处罚书

“叶庄违建一直是长清区执法局查处的。多年前长清县政府批准叶庄在此建商业街,也发了建设用地许可证,但之后长清撤县划区,批地权就没有了,这个事就没法再往下进行。”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清区执法局介入后,罚了不少钱。“村民加盖是违反规划,就算这里是商业街,但也要根据规划来,不能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对于该处违规建筑,长清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里大概在2011年开始大面积建设,我们接到此处违法占地严重的举报后,去年已对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下达了停工处罚决定书,令其自行拆除。”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前期曾有很多人致电举报该村违法占地,去年就曾制止过。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执法程序,查处违法用地,调查结束后下达卷宗,下达停工告知、处罚告知,最终下达处罚决定书,符合规划的没收并处罚款,不符合规划的拆除并处罚款,如不自行拆除,重新调查并书写卷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期去过多次,每次制止施工队就暂时停工,走后接着干,执法有难度。”该工作人员说。

长清区执法局

“拆除违建不现实,只能罚款超建部分”

“区里有个会议纪要,因为这个村是做木材加工的,规划局给办了木材批发市场的手续,村里以这个名义建的这些房子,我们去查是查超建部分,原先批的是建二层。”长清区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说,2013年职权划分后,集体土地上违建不再归区执法局管,纳入到国土局管辖范围,他们就将此处移交给了长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拆除违规建房是不大现实,只能罚款超建部分。只要是超建部分我们都罚款了。”这个回答不禁让人质疑:如果不拆了,罚完款那就是允许存在了?“只能这个样,拆是不现实的,我现在只能给你说这些。”说完,该负责人挂了电话。

对于违建房屋罚款所收资金的去向,该负责人并没有进行解释。村民认为,长清区执法局这种“以罚代管”严重导致全区城市、乡村自建房混乱。对于文昌街办叶庄村的违建房屋只要缴纳罚款就不拆除及所收罚款去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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