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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云
浔阳晚报2016/03/10 13:1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何女士来电:我离婚后带着3岁女儿一起生活,户口还在前夫家。自离婚之日起我带孩子与我父母挤住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我户口在浔阳区,请问我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市房产局回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以下4点: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已婚须与配偶共同申请;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50825元以下;3、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4、申请人为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籍或在市中心城区就业创业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符合条件的即可进行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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