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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租房高租金每平方米9元

汕头特区晚报 2015/04/09 08:3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汕头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中心城区安居工程长兴苑一区和大学路与金环路东南角公租房租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长兴苑一区和大学路与金环路东南角公租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计征时间与计征面积。记者了解到,根据申请条件的不同,公租房高和低的月租标准为9元和1元/平方米。

近年来,汕头市加快推进和落实中心城区保障性租房建设任务,安居工程长兴苑一区和大学路与金环路东南角公租房就是我市即将配租的两个公租房项目,共可提供约2752套住房。为进一步完善配租工作,市发改委和市房管局联合下发了该《通知》,其中,将住房困难群体的租金标准分为三类。如,符合市委市政府规定的纳入保障的新就业职工、高层次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标准为每月9元/平方米;而符合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每月5元/平方米;如果符合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公租房的月租标准仅为1元/平方米。

《通知》还规定,公租房租金计征时间自双方签订承租合同后,承租人领取了住房钥匙的次月起计征,统一按住房建筑面积计收。现行中心城区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住房按使用面积计征的,自现有承租合同期满后统一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征,月租标准1元/平方米。同时,我市将对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与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将满前6个月,将由房管部门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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