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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新方案出炉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06/15 14: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公开征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住房保障办申请,我委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保障类别租金标准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我委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9日。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

传 真:0572-2398779 电子邮箱:jgc@huzhou.gov.cn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保障类别租金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原有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变。

1、三类、四类保障家庭承租无装修公租房(原廉租房)的租金标准:按承租面积计算租金,三类保障家庭为每月3.5元/平方米,四类保障家庭为每月5.0元/平方米。补充后的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见附表。

2、保障家庭的分类,按照《湖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后的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湖州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新方案出炉!

备注:

 

1、保障家庭分类、保障面积的核定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

2、人和家园与怡和家园等相邻区域的同类公租房执行同样的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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