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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首批633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公示

湖州日报2015/09/15 09:1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从9月11日起至25日结束, 城区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入公示阶段。根据《湖州 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湖州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首批共有通过复审的633户申请家庭名单在湖州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这批名单也将在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予以公示。

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并将相关材料退还至区住房保障机构。首批公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可于9月15日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意向选择表,按要求填写并及时上交户籍所在地社区,不按要求填写或未及时上交意向选择表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公示结束,确认申请家庭资格后,下一步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程序,依次开展摇号配售和摇号配租。”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均位于怡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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