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情况可免费就近读公办学校
惠州日报2012/09/2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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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报读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免费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惠民的力度。
《意见》提出,进城务工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其随迁子女报读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免费入读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一是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二是达到《关于惠州市“外来人员扎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积分条件的;三是在本市工作期间,在其工作专业领域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四是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称号的。
《意见》同时规定,小学、初中非一年级新生,想办理转学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拟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根据各学校相关年级学位情况,尽量统筹安排转入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各县(区)要把符合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根据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人数等因素,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对不符合免费入学条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可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收取书杂费,但不得收取借读费。对于公办学校接纳不了而就读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财政补助制度,由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据了解,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比例远超珠三角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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