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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难认定 新人口普查将附带房屋普查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7/06 11:2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官方标准出台已近满月,虽然坚定了一些人对“调控从严”的预期,但仍是一道执行难题——由于很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尚未与联网,也未与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因而根本无从查清个人名下的真实房产数量。银行普遍遭遇的是“认贷容易认房难”。

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实有住房为准,“认房又认贷”。

对城镇居民住房档案“不知其二”的城市究竟有多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毕建玲面对记者询问时反问道:“文件刚刚发,你要地方(城市)的情况怎么可能呢?”

人口普查附带房屋普查

按照三部委《通知》中的表述,决策部门认为,第二套房认定困难的根源在于各地“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滞后。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与呼吁加速房屋权属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的,是性房屋普查工作自1985年开展过一次以来,已中断了25年。

6月8日,记者获悉,即将于2010年11月1日展开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将附带加入对居民住房状况的某些调查内容。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向记者透露该消息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证实:与以往不同,北京市今年人口普查之前,将先查清全市280万到300万栋房屋的物理状况,包括建造年代和建筑结构等。普查结果将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备日后对房屋确定抗震级别,进行分批加固。

但消息并未提及是否同时会对全市住房权属状况进行普查。业内人士认为,住房权属调查,才是“房屋普查”核心且敏感的内容。

争议未息

“如果你问一个小学生,何为‘二套房’,他或许只用两根手指就能告诉你;倘若你问一个‘房地产业内人士’,则他可能会说‘在当前至少有7种解释’。”这是“国十条”地产新政出台后,一则在业内广为流传的“笑话”。

4月15日,为遏制房价上涨过快、打击投资投机性炒房,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动用空前严厉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收紧二套房贷的政策迅速影响到市场各方。北京房产中介机构我爱我家测算,新政前二手房交易客户中,购买第二套房的占65%;其中,有接近70%的人要靠贷款买房。该机构据此预估,“第二套房政策将影响接近43%的二手房置业人群”。这意味着,若从严执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但大批购房者将放弃购房计划,房产中介的生意也将大幅缩水。

来自银行房贷部门的意见反馈表明,收紧第二套房贷使房产成交量锐减,“4、5月份以来,房贷数量已减少一半左右。”

如何执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攸关各方利益。

记者了解到,在官方认定标准出台之前,各家商业银行执行的第二套房认定办法各不相同,总计有7种之多。有的以购房者贷款记录为依据,“认贷不认房”;有的以房产交易记录为依据,“认房不认贷”;有的以个人名下有几套房产计数,多于一套房产即视为二套房;有的则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合计一处。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令局外人看不懂的“二套房”权属认定办法,背后实际掩藏着利益各方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

“对第二套房认定是执行从严的标准,还是松懈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成为检验楼市调控力度的探测器。”上述分析人士表示:显然,三部委“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显示了“从严调控”的姿态。

然而,争议并未就此止息。有业内人士指出,三部委公布的第二套房认定办法“仍有漏洞”。

首先是有些城市由于房屋登记系统不完善,根本不具备确认第二套房的查询条件;其次,各城市房屋登记系统尚未联网,无法查询购房者异地购房的情况,因此很有可能给跨区域的第二套房辨认留下盲区;此外,还有一种“钻空子”的可能,就是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且户口尚未及时变更为“已婚”的,则很有可能再开出单身证明,用于申请套房贷款。

中指研究院舆情分析报告认为,三部委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目的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但由于“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十分严格,避免不了要误伤一部分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求,比如因原房屋陈旧、狭小等原因而具有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曾利用贷款买房但已卖出房屋,银行征信系统里仍然有贷款记录者;被拆迁的购房者。这部分自住型需求通常对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敏感度较高,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下,他们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购买房屋。

房屋普查“雷区”

“二套房”认定的尴尬,再次给性房屋普查工作制度化敲响了警钟。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告诉记者,有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等重要的基础性住房数据,至今使用的还是估算的模糊数字。这甚至成为起草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稿时的一大障碍。为此,朱中一建议:尽快开展范围的房屋普查工作。

“如果一个国家对居民住房情况都弄不清楚,住房政策就很难准确。”现年80岁的著名房地产专家包宗华对记者说,自己已记不得为房屋普查呼吁过多少回了。

包宗华早年曾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据他介绍,1985年次房屋普查时,有近70万城镇人口接受了调查。而那次“房普”之所以能最终成行,离不开住房局一位副局长的力排众议和直言进谏,“当时连局长都反对,认为普查耗费人力物力巨大,条件不具备。”

但恰恰是这次“强争”来的房屋普查,为后来的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曾在2007年7月开展过一次全市范围的房屋普查,目的是“摸清家底”。普查工作可谓“举全市之力”进行,北京市主管副市长亲自挂帅,房管、规划、国土和统计等部门悉数到位;中央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军区总后勤部等部门的领导参与协调。

普查工作已过去3年,普查结果至今鲜为人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业处处长文 告诉记者,当年她和同事因为一个课题的需要,一直期待普查结果公示,结果“等了3年也没看到”。

文 怀疑,可能是普查结果触及到了一些不便公开的“敏感信息”,比如官员财产、公房私用以及政策性住房分配是否合理等问题,这些都有可能是房屋普查工作的“雷区”。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2007年时曾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是当年那次房屋普查的实际领导者之一。他向记者证实,当年的房屋普查结果“确实发了公告”,只不过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内容比较简单”。

遗憾的是,北京市这场声势浩大的房屋普查工作,并没有推动性房屋普查工作的制度化。记者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曾经对此有过几次动议,但最终放弃。据透露,内部讨论时一些人认为,“应该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做此事更为合适”,且性房屋普查兴师动众、人力物力以及跨部门协调,都是难题。

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是,2008年,包宗华曾写信给当时即将退任的建设部部长,建议他在退休之前“干一件大事”,以便将来“在历史上记下一笔”。这件所谓的“大事”,就是开展房屋普查。可惜,这一建议因多种原因仍未得以落实。

然而,“二套房”认定的困惑,以及由此带来的房地产调控落实压力,再次将房屋普查逼向了死角。

“房屋普查是迟早绕不过去的一项工作,是中国住房制度转型过程中必须要补的一课。”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名誉副会长、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 端看来,“如果真能将人口普查与房屋普查绑定,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可以事半功倍,大大节省人力物力。”(记者 王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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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日报)楼市最热的话题莫过于二套房贷认定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然而,据广东媒体报道,目前二套房贷“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已经在各银行中落实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灵活变通的做法,令二套房贷政策在执行层面上更趋人性化。

二套房认定新政到底遭遇到了什么样的变通呢?原来,按照新政规定,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就算二套。而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就算套。

看来,称这样的“变通”为“人性化”之举恰如其分。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折不扣地执行新规,那就意味着购房者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即使把现有住房事先卖掉,变成无房一族,再去购买新房,那也要被执行二套房政策,这岂不是与楼市调控“让居者有其房”的初衷背道而驰?问题是,要是二套房新规的制定者事前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因素,但为了坚持对楼市进行强力调控,不得已而伤及无辜,那么,这种人性化变通显然就是不允许的了。

那么,相关部门对二套房新政遭“变通”的做法是亮“红灯”还是亮“绿灯”呢?期盼能立即作出回应,如果不支持,那就应该厉声叫停,并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防止相关商业银行再擅作主张,搞新的变通。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二套房认定新政还有其他不“人性化”的地方。如果支持,则应该尽快出台“政策补丁”,明确规定哪些地方可以人性化变通,如何变通,并推而广之,以让这样的人性化做法惠及更多消费者。

当然,最根本的一条是保证政策的严肃性和惠民性两不相误。(海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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