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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初见成效

惠州日报2015/09/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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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本月,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分。20日,省第三方评估组已到惠开展评估工作。

配置农户垃圾分类回收桶或收集点

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农村垃圾管理的一项新要求、新任务。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已初步取得成效,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分别达到30%、50%、51.3%。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方案计划,有效指导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惠东县按“一户两桶”的要求共配置农户垃圾分类回收桶30万个;博罗县按照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分类收集点,每个镇至少设置一个废品收购点,每个镇设置1~2个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消纳场进行规划建设;龙门县垃圾屋按 “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三类设置3个投放口,屋内设置3个分类收集回收桶,各镇、村都设置了有害垃圾回收点和惰性垃圾消纳场。

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开展,我市下发了《惠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与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着重从统一认识、宣传引导、设施建设、分类处理、资金保障几个方面,逐步推进分类工作的开展和深入。

农村垃圾处理实行市场化运作

据介绍,我市各县(区)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示范先行带动,区域逐步铺开”的方式,逐步走出一条农村垃圾处理由政府主导转为市场主导的新路子。

龙门县实施了从农村垃圾收集点到镇中转站,再到县无害化处理场的,采取政府整体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博罗、惠阳、惠城、大亚湾、仲恺也都实行了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模式。

据介绍,在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过程中,我市结合“美丽乡村·四大行动”活动,建立健全了农村垃圾收运统筹管理机制、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农村卫生保洁自治机制、农村垃圾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农村环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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