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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淮海晚报2018/06/1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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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下午,记者从 召开的“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淮安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5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20元。

  据统计,2018年一季度,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5.5万户、11.2万人,发放低保金8256.19万元。

  2016年至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8亿元。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整体呈现“一升”、“一减”、“一降”的特点。“一升”是城乡低保标准持续提升,标准分别从2016年初的490元、370元提高到580元、520元,分别增长18.36%、40.5%;“一减”是城乡低保对象人数逐年减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从2016年的6.8万户、14万人下降到2018年一季度的5.5万户、11.2万人,年均减少近1万人;“一降”是低保对象占人口总数比和城乡低保标准比逐年下降,其中低保对象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从2016年的2.51%下降到目前的2.09%,城乡低保标准比从1.3下降到1.11,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

  市民政局局长沈在宏介绍说,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我市农村年低保标准达到6240元,超过年人均6000元的省定扶贫线,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低保户将实现兜底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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