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官商勾结国土资源流失 土地市场5折贱卖

搜房网综合整理2011/09/15 14:3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惠州涉嫌官商勾结国资流失 99号地市值3000万5折贱卖

(来源:时代周报)9月10日,惠州市河南岸螺仔湖北街7号层华隆农贸市场正红红火火地经营着。

华隆农贸市场所在地,原为惠府国用(93)第13020900199号(以下简称99号地块)。

99号地块四周分布着沃尔玛、万科影城等大型商场,已经逐渐在惠州老城区形成黄金商圈。

惠州市华隆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隆公司)总经理庄汉坤不无骄傲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里刚刚被省里定为平价市场。”然而,鲜为人知的是,99号地块上的恩怨情仇故事已经延续了20年。

99号地块原为划拨用地,归属于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后以共同开发为由立项为农贸市场,然而实际用途却再三变更,一度改为大野保龄球馆,后又改为歌舞厅。作为99号地原始的开发方惠州市中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公司)与99号地一层建筑的租赁方华隆公司对该地的争夺始终没有停止过。

这场争夺旷日持久,惊动了惠州市政府、金融办、工商局等部门,在历经法院三次查封,数次判决后,于2010年1月进行公开拍卖。让人惊奇的是,一块价值至少3000万元的土地,却以1646万元拍卖出去,如果扣除776万元的土地变更所需税费后,国家所得仅为870万元。

更加吊诡的是,时代周报记者于9月9日去惠州市国土局调查取证,发现该地的原有土地证已经被注销,划拨用地也已经改为商服用地,新土地证号为13020900008,其用地来源上赫然写着“越权转让补办用地手续”。最不可思议的是土地权属人虽还是惠州市工商局,可是已经有1000多平方米的面积分割给了华隆公司的法人许少红(华隆公司总经理庄汉坤之妻)个人所有。

“这种房地不一致,进行土地分割的现象虽不罕见,但是绝不正常。”业内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华隆公司跟工商局内部达成了某种秘密协议。”

“这块地实在太让人痛心了,国有资产不仅被用来谋私利,关键是现在二层以上已经变成了烂尾楼。”惠州一位政府官员颇有些心痛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由于对拍卖结果不满,日前,中盛公司董事长唐火照实名举报该土地贱卖,并涉嫌官商勾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99号地块的争夺战,折射的实际是一个四线城市的官场、商场现形记。

农贸市场项目命运多舛

沿华隆农贸市场的楼梯(其他8个楼梯被封上)蜿蜒而上,二楼垃圾成山,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腐烂的味道。知情人士称,这里曾为歌舞场。

时间回溯到1991年。彼时惠州市工商局长金兆成与现中盛公司董事长唐火照私人关系较亲密。唐火照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酒桌上金兆成告诉他,工商局打算出土地(即99号地块),由深圳石化公司下属的某房地产公司投资共同开发“惠州河南岸批发市场”。

唐火照示意中盛公司原董事长陈为(唐火照弟媳)争取到此项目的合作权。1991年12月18日,惠州市工商局以甲方名义,同中盛公司(乙方)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开发河南岸综合市场合同书》以及《关于共同建设惠州市河南岸批发市场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已办妥征地手续,做好“三通一平”的土地约10272平方米一幅,由双方开发,甲方、乙方按照25:75的比例分成。

后惠州工商局以自身名义在市里为该地初步立项为“农贸市场”并报建报批,但据知情人士介绍,当时并没有走完程序。

协议签订后,中盛公司开始陆续投钱逾6000万元。按照协议,一楼的10194平方米的建筑物属于惠州市工商局。

惠州市工商局于1993年6月28日把一楼租给了中国人保深圳中银股份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注销)。据唐火照介绍,中银公司转手把地以年租金250万元的额度转租给由庄汉坤控制的华隆公司。

但实际上,99号地块的土地性质仍然是划拨用地,惠州市工商局并没有为其办好征地手续、规划手续,甚至连预售许可证都没有办,“在当时其实算是违章项目”,唐火照对时代周报记者坦承。

后来事情急转直下,1996年,陈为融资8000多万元被公安机关控制,金兆成也卸任了惠州工商局长,唐火照担心牵涉河南岸项目的进展,便于1999年以股东身份正式变更登记为中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真正接手中盛公司后,唐火照才发现河南岸项目如一团乱麻。于是他于2000年开始补办土地手续,先后完成了立项、预售许可证、重新确认规划等环节,踌躇满志想利用99号地块在商业运营上有所建树。

其实,唐火照真正想要的是99号地一层的建筑。1994-2002年在位的惠州市工商局长杜广福曾经口头允诺过唐,说“要以合作的方式把一层转让或出租给中盛公司”,但唐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那时候杜广福快要退休了。”

实际上,华隆公司仍然在99号地块上继续经营,并把农贸市场变身大野保龄球馆和大野歌舞厅。不过,唐火照始终认为,在中盛公司投入那么多资本后,99号地块的一层建筑最后一定是自己的。

2002年,新任惠州工商局长张水生登场,整个故事开始有了戏剧性的转折。

诉讼拉锯战

经过多方努力,2003年10月14日,惠州市工商局与中盛公司签署了《转让河南岸综合市场首层、七层楼房意向书》,惠州工商局向中盛公司转让99号地块首层和7层的房屋。该意向书的内容成为争议的焦点。

该意向书的第二条约定:拟定首层的转让价为单价每平方米1800元,房屋总款为1127万元;第七层房屋的转让价为单价每平方米1000元,房屋总款120万元。

为了确保转让成功,意向书第三条约定:“双方自签订转让房屋意向书之日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定金50万元。”同时第四条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后7天内向法院提起收回房产的诉讼”,即由惠州市工商局出面,向华隆公司收回99号地块首层和7层房屋的使用权。

然而,这份转让意向书双方都没有履行。唐火照并没有缴纳50万的定金,而惠州工商局也没有按照约定7天内向法院起诉华隆公司,收回房产。

对此,华隆公司总经理庄汉坤很有些委屈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如果当时他们(中盛公司)交付了那50万元的定金,现在一层房屋就是他们的,他们没有交还到处闹,我真的看不懂。”

而惠州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刘飞杰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工商局是按照合同办事的,是“法院拖了将近两年才办理”。

对此,唐火照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当时没有交定金是因为:“一楼被华隆公司弄得乱七八糟,工商局没有在7天之内提起诉讼收回房产,而是在16个月之后才做这件事。”

尽管有这些不愉快,2005年5月18日,刘飞杰带人把一楼租户清理干净后,惠州市工商局发了一份《关于重新确认惠州市河南岸螺仔湖“综合市场”首层房产出让价款的通知》,仍然确定将99号地块一层和七层的房屋转让给中盛公司,唐火照表示同意。

孰料2005年10月争端再起,惠州工商局一纸诉状把中盛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1993年,双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书》中,将按分配所得的市场二层2216平方米的房产作价443.2万元转让中盛公司,中盛公司只付了221.6万元,且中盛公司原法人陈为还开走了一辆价值40万元的宝马车,所以工商局要求中盛公司支付剩下的221.6万加上40万元,共计261.6万元。

唐火照气愤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那一半钱,双方约定“河南岸综合市场启动营运后半年内付清”,“现在(综合市场)已经成烂尾楼了,怎么付?”

于是,法院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期限未到,不需要现在付款”为由,驳回了惠州市工商局的诉讼。

对此,刘飞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惠州市工商局起诉中盛公司“不是为了胜诉”,而是“为了确权”,刘飞杰称,债务关系如果超过年限,法院将不再受理,怕中盛公司赖账,所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把双方债务关系确立下来。

唐火照觉得工商局无理取闹,遂于2006年底,将惠州市工商局反诉上法庭。中盛公司要求惠州工商局履行补交9271平方米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税款776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000多万元。

2008年9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粤高法民一终字第84号判决书判决,惠州市工商局应在30天内依法向国土资源局补缴有关税款776万元,并驳回中盛公司关于3000余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依照中盛公司的请求,查封了99号地块一层的房产。

偷天换日的以物抵债

然而,惠州市工商局并不愿意缴付776万元的税款。于是张水生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以物抵债。

2008年10月9日,在高院下达判决的20多天后,惠州市工商局以甲方名义与惠州市信托公司(乙方)签署了《以物抵债协议书》。

该协议书规定:拟将甲方所有的99号地块的首层5977.9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02838346)及第七层1200平方米(作为首层的配套设施)的房产抵偿,作为乙方偿还776万元的回报。

时代周报记者经仔细查阅协议书,发现第5条的规定很让人费解:“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与惠州市大野保龄球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负责解决该公司在河南岸综合楼首层租赁中遗留的相关问题。”

刘飞杰跟时代周报记者解释称,大野保龄球馆并不是由庄汉坤的华隆公司控制,而是由“香港的几个公司”控制。但庄汉坤本人却跟时代周报记者承认,大野保龄球馆和大野歌舞厅的实际控制人就是他自己。

经时代周报记者仔细核对了法院解封99号地块房产的裁定日期后确认:惠州市工商局是在法院查封该房产时进行的以物抵债。对此问题,刘飞杰无法解释,只是告诉记者:“反正这是法院的决定,你要是觉得不可以用来以物抵债,就去问法院吧。”

不过,法院的封条并没有对华隆公司有任何影响,基本上法院的三次查封都是,刚贴上封条,就被人撕掉了,生意照做,封条无效。

不仅如此,唐火照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庄汉坤是个很霸道的人,原本99号地块一层有9个楼梯可以通向2楼,如今被华隆公司封住了8个。庄汉坤解释这个问题时很坦然,他告诉记者,一是为了省平价市场,需要做出这样的规划;二是为了保护楼上的东西不被流浪汉们偷走。

惠州市信托投资公司依约于2008年跟华隆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这份合同的内容实在让人费解。

合同规定,租赁期从2008-2027年止,共20年,租金标准按照5元/平方米/月计算,即每月租金人民币29989.8元,以此算来,年租金不足36万元,这跟之前的年租金250万元相差甚远。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据知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1996-2008年,华隆公司总共需要缴纳的租金为2128.4万元,但华隆公司仅缴付600多万元。

既然租金未缴清,又缘何以如此低廉的价格续租给华隆公司?9月7日下午,时代周报记者走访已经于2009年12月19日被撤销,现在为惠州市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组。

约定的采访时间为9月8日上午9时,但是记者准时前往,却未能见到任何人。

刘飞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相关税款(含土地性质变更费,土地管理费,土地契税及其他费用)的776万元都是信托公司负责偿还的(实为惠州市财政局垫付)。

不过偿还的条件是,2009年末,经惠州市政府、金融办、工商局、法制局、国土局、国资委、信托公司联合协商,99号地块正式走入公开拍卖的程序。

低价贱卖1646万元

2009年12月31日,《惠州日报》B15版刊登了惠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和惠州百业拍卖有限公司的联合拍卖公告。公告称,拟定于2010年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惠州市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99号地块一层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唐火照对拍卖时间提出异议,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个时间设置“很有问题”,如果不是“事先知情”,从12月31日算起,扣除元旦放假三天,只有4天的时间用来准备500万元的保证金和1136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时代周报记者在查阅2010年1月7日的《联合拍卖规则》的拍卖标的说明第2条,发现这样一段文字:“上述房产标的的存在租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原租约履行出租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无论谁拍得99号地块的一层房产,都要与华隆公司保持原有的20年的超低廉的租约。

深圳、东莞、惠州等多家集团公司本有意竞拍,深圳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当时对此物业估值2600万元左右,但是在领取资料后,都放弃竞拍。

拍卖的整个过程仅三左右。据在场目击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述,当时共有15人举牌入场,在叫拍卖起价时仅有一人举牌加价10万元,以1646万元就成交。

而在拍卖之前一年中,据唐火照称,中盛公司曾多次书面报告惠州市政府、工商局、金融办、国资委和信托公司,愿意以1800万元的价格受让,均遭拒绝。

时代周报记者找到了一份由惠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惠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和惠州百业拍卖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拍卖合同》,合同中第6条第5点规定:“委托人尚须支付土地变更所需的税费992万元左右,已经申请财政拨款垫付776万元……待拍卖成交后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回返还。”

那么据此可以推断,如果属实,华隆公司的1646万元拍卖款,扣除776万元后,国家所得仅为870万元。

时代周报记者于9月8日上午走访惠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这块地不是我们拍卖的”为由,拒绝采访。

而99号地块上的土地纠纷也不只这一件,7层房产,层层都有纠纷,关于4、5、6层房产的官司已经上诉到了广东省人民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廉租房黑幕:商洛市虚报廉租房骗取1800万专项资金

(来源:时代周报 杜光利 )一场由土地使用权被人违法抢占引起的维权行动,揭开了商洛市虚报600套廉租房项目骗取1800万专项资金的黑幕。

  9月9日,商州区纪委找杨斌谈话,口头通报了对10位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等不同处分的决定,称被套取的1535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全部收回;并对钰富置业处以153万元的罚款,柳家沟违法工程交由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但经历了两年艰难的维权博弈之后,杨并不满足于表面上可信的答案,留给他的或许依然是未知的变数。

  商洛溽热的屋子里,55岁的杨斌用一个手指敲击着电脑键盘。一年多来,他多次在网上撰文揭露陕西商洛市一处假廉租房工程套骗国家专项扶持资金的黑幕,希望能给自己盼望已久的公正助力。

  两年前,在自己公司已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地皮上,突兀地“生长”出一个“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从此,杨开始了一场如何击退这一违法建筑的“战斗”,但至今未获成功,而这一项目在行政权力的“护航”下,渐呈不可阻挡之势。

  “诡异的现实中,对我的侵害如同荒诞剧。”个子不高的杨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试图搞明白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如同身处迷宫,而最终,他发现,这一非法项目中包藏着一个“套取”1800万元国家廉租房专项资金的骗局。

  今年4月,杨通过不断揭露引起关注,假廉租房现形后,杨的维权行为看似迎来转机,但事态的发展隐喻着另一种走向。在陕西省政府介入调查、商洛市政府责令其停工之时,这一工程依然有恃无恐,不仅栋楼顺利竣工,第二栋楼主体工程也已建成。

  这让他几乎绝望。公正,仿佛依旧只是一个梦。

  飞来的廉租房项目

  5月18日下午,杨斌突然受到“上门警告”的待遇。三位基层领导一改往日谦和姿态,当场传达了上级领导“三条指示”,严令他给商洛市副市长张荣珠赔情道歉、写检讨,否则就停发工资,让单位所有领导搬到他家办公。

  杨甚感吃惊,但他明确表示,拒绝向张荣珠赔情道歉。

  原本正当的诉求,让杨的处境日益复杂。他将此归结于自己的“风车大战”:当信访渠道和司法不能带来公正时,杨甚至将矛头直指张荣珠,认为他倚仗权力,包庇纵容违法工程,措辞激烈。

  杨的人生原本有多种选择:当中学老师,修成书法家,转公务员;或像潘石屹那样,成为涉足房地产的弄潮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与他人在商洛市合办家游乐场,让杨大赚了一笔。那时,他刚从一名物理老师成为商州区城关镇的一名科员。

  1992年初,在“干部下海热”中,商州区城关镇成立商州区城关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公司”),杨被任命为该公司经理,为法人。

  时年,原商州市(现为商州区)土管局张贴“公告”,对城区内的柳家沟渠和黄沙渠(下称“两渠”)地段8.71亩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穿城而过的臭水沟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是因为政府拟将其改造成暗渠,在其上面建农贸市场和居民住宅。实际上,若能拍得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谁可拿下后面的工程。

  想有一番作为的“开发公司”,对首宗出让使用权的“两渠”,表现出志在必得的架势,且如愿取得了其50年的土地使用权。但美好的憧憬,很快被呼啸而至的变故击得粉碎。

  “开发公司”依法办理了“一书两证”和施工许可证。1993年7月,当“两渠”工程的4幢主体进行到第三层时,被陕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认定为违章建楼,原商州市政府以“碍洪”为由,对工程实施强行拆除。

  受让的土地不能实际使用,投资打了水漂,1994年,杨诉请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退还“两渠”土地出让金,要求赔偿工程拆除损失,被法院驳回。

  “这等于说卖出的土地就是泼出去的水,无法使用的土地非要你将它揣够50年。”杨说,他和他的“开发公司”遭遇了“无厘头”式的捉弄,黯然坠落。多年来,这也成了他心头一个“不能碰的伤疤”。

  命运继续开着残酷的玩笑。2009年8月,杨突然发现,四五十人的施工队伍和数台挖掘机开进柳家沟渠,在这里展开地基处理工程。一旁的工程项目图上显示,这里将要建一个名为“商州区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

  杨始料未及的是,同样是对明渠加以棚盖在其上建楼,当年自己的工程被强行拆除了,现在,谁敢抢占使用土地,干这类不计后果的傻事?他找到开发商陕西钰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钰富置业)论理,对方对他说,我们的工程手续也很齐全,你管不上。

  随后,杨书面请求商洛市国土资源局查处,得到的答复是,并未对柳家沟渠的土地使用权“一地两卖”。“我给了你的馍,你让狗叼走了,怎么能让我跟狗要呢?”一位工作人员这样斥责杨。

  2010年1月,“开发公司”申诉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认为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在被告知所出让的土地受到第三方侵害时不履行协助义务,属于合同违约,要求对合同纠纷问题进行仲裁。

  同年4月,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作出裁决:“两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履行协助“开发公司”排除第三方侵害事实。

  其间,杨了解到,“商州区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没有办理任何土地、规划、城建手续。接到举报后,2010年3月,商洛市城建局责令这一违法建设项目停工。

  但停工并非易事。商洛市城建局接连下发多道停工通知后,杨经常看到这样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执法人员责令停工,项目负责人答应不再施工,撤出了工人;而执法者刚一离开,施工马上继续进行。

  尽管开发商多次找杨,连连回话称,“对不起,不知你有土地手续的情况”,但开发商并不想停止侵害行为,那幢楼仍在节节生长。

  一次,执法人员强行拆除屡禁不止的部分违法建设工程,有人用电话叫来一批不明身份者包围了工地,这些人手持木棍、钢筋,威胁执法者。赶来的商州区城关街办东关社区主任冀凤山当着警察的面嚷道,“这个工程非要强行建设不可,谁阻止就让谁有来无回。”

  开发商的“尚方宝剑”

  柳家沟上何时飞来一个“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工程”?经过并不费力的挖掘,杨斌终于搞清楚。

  2005年8月,商洛市政府启动柳家沟综合整治工作,但交由市城投公司按“保本微利”方式,在沟道两侧布建餐饮、休闲、娱乐一条街。

  杨难以理解的是,2006年12月,无权作为开发主体的城关街办东关社区,却以一纸协议,将柳家沟开发建设工程交给了钰富置业。

  2009年1月,柳家沟项目发生“异变”。商州区往此项目中塞进“配建3万平方米、600套廉租房”的新内容,并重新以“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之名,向商洛市及省发改部门逐级申报,获得批准。

  8月,这一项目被列为新增中央投资新建廉租房项目。

  污水渠上并无拆迁户存在,何来棚户区改造一说?如此明显的造假项目,经层层审批通过,径自盖在自己的权属地上。尽管如此,但杨实际上却无法阻止这一工程。

  杨进而发现,除了一、二层的商铺外,逐层在建的楼层,一梯两户,均为140多平方米的套间,已向社会预售,并不见50平方米以内的廉租房影子。他也因这个发现变得极为愤怒。

  杨不断交涉并通过上访维权,试图排除第三方侵害,但这个没有任何手续,被包装成了“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商住楼,其实在工程未开建时,就获得了国家的专项扶持资金,2009年3月和11月,中央、省拨付的1800万元“廉租房专项资金”分两次到位。

  更让杨吃惊的是,总投资12387万元,顶着“廉租房”帽子的柳家沟项目,仅减免建筑税一项,就可免除2000余万元税额。

  2009年12月,当钰富置业同期以每平方米1880元的价格向社会预售三至五层的套房时,商州区政府却与钰富置业签订合同,称三至五层为配建的廉租房,以每平方米1890元的所谓“团购价”予以整体收购。即便如此,申报时的600套总面积3万平方米廉租房项目一下“缩水”为200套总面积11600平方米。与此同时,中央、省拨付的1800万元中的1535万元也到了钰富置业的账户。

  2010年9月,柳家沟工程被列入“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表”,让杨松了口气,但是他不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这些处理结果没有阻挡住柳家沟项目的再次开工,因为这次钰富置业手里多了一个“尚方宝剑”。

  2010年10月和11月,商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召集政府多家职能部门开会,连发两份《会议纪要》,对柳家沟廉租房工程,明令市规划局要按边施工边完善办法,尽快下达工程复工通知。

  同时,《会议纪要》还要求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无管辖权和超时效的情况下,“积极受理”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撤销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就柳家沟河道土地使用权裁决书的裁定申请;要求重新确定该块土地使用权问题,商州区要做好杨斌的思想稳控工作。

  “以会议纪要取代职能部门的执法,逆向、主动包庇一个违法的假廉租房工程,这是罕见的事情。”杨认为,这背后是“越轨的公权力对公平的蔑视”。

  杨找到副市长张荣珠,称两个纪要是违法的,要对方立即收回它。杨回忆,张荣珠回应称,这是廉租房工程,要打破常规,非复工不可。杨赖在张的办公室不走,后来张召来公安局、信访局、商州区领导,将杨劝走。

  2010年11月11日,商洛市政府网站发布“柳家沟棚户区配建廉租房项目”主体建成的消息。

  同年12月8日,眼见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任由他人抢夺,杨妻和两个儿子到工地阻挡,被开发商雇用的30多位手持钢管的人打得皮开肉绽,3人多处骨折并住院治疗,但案件却悬而未破。

  激愤的杨再次找到张荣珠,抱怨张炮制的两个会议纪要惹了祸端,张则斥杨胡搅蛮缠,并叫来警察。但是,在派出所待了一天的杨并没有遭到责难,有个警察甚至说他做的并没有什么不对。杨回忆说。

  然而,张荣珠指示要把杨拘留的消息正在传开,而派出所为此立了案。当杨再去和政府论理时,政府保卫科已接到交代,不再让他进门。

  同年12月14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就柳家沟河道土地使用权的裁决书。维权中的疑团变得越来越多,背后的政商生态玄机重重。身处夹缝中的杨,感觉自己是在和一个系统针锋相对,这让他异常绝望。

  黑幕后的官场倾轧

  “我不想把这事捅出去,也不想让领导受处分或影响升迁,我只想在小范围内解决我的个人问题。”之前,在写给领导的反映信中,杨很现实地表明自己诉求,却未得到回应。

  于是,杨开始上访,实名举报这个违法工程,给有关部门和省、市人大代表寄投诉信所花的费用就达2万多元,也一直未得到回应。

  后来,杨想到了网络,他试图通过不断发揭露柳家沟假廉租房工程内幕的帖子,引起关注。他将自己的柳家沟假廉租房揭秘系列文章粘贴到当地一个论坛上,并且很快“红”了起来。

  今年4月22日,随着《陕西日报》的报道,终于,一场由土地使用权被人违法抢占引起的维权行动,揭开了商洛市虚报600套廉租房项目骗取1800万专项资金的黑幕。

  消息一出,商洛市称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决定,责令柳家沟项目停工,收回拨付的专项资金。但是杨并未将这些说法太放在心上。

  舆论围攻下,为去累卵之急,相关人员对杨说,为应付记者采访,市里紧急写了一个答记者问的提纲,甚至将有关部门的领导组织在一起背诵这份提纲,背熟后方可放行。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中央电视台跟进曝光商洛市柳家沟工程以商品房充廉租房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孙新春带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组,也到了商洛市。而商洛市在这次检查当中,获得了巡查组的肯定。

  在柳家沟那幢主体已完工楼房里,实际能拿得出的72套廉租房也是由商品房改建而来。杨看到其中属于加盖的第六、第七层,24套商品房被一分为三,这些改建的所谓廉租房隔墙下面无承重墙支撑,存在安全隐患。

  杨困惑的是,尽管媒体接连跟进报道,政府也作出责令停工的决定,但柳家沟违法工程依然从一幢变成两幢,一天都没停下来,而在距离首幢楼200米左右的柳家沟上,又冒出一幢楼,钢筋水泥的主体里一直闪现着施工者奔忙的身影。

  违法工程何以能继续?渐渐地,杨意识到这似乎是开发商的倒逼行为在作祟,让官员深受牵制;另外,还存在其他可能:不为人知的利益之盟稳如罄石,像石头一样坚硬,不会轻易破裂。

  接着,陕西省政府派出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调查,省监察厅也对有关问题和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展开调查。深入追究之势下,杨亲身感受到官场倾轧的真实图景。

  杨回忆说,他被商州区一名领导约了好几次,8月5日晚,这名领导约他至江滨大道一阴影处,称商州区副区长周和斌在柳家沟工程中,收受钰富置业50万元连同西安的一套商品房,周将西安的房子送给了市里某领导,让杨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发帖“收拾”周。杨说这些没有证据,予以回绝。

  但当晚,一位叫“商山人”的发帖者在网上爆料周和斌所谓的受贿情况,杨留意到,内容与那名领导的口授一致。

  第二天,商州区另一位领导质问杨,网上涉及周的帖子是不是你发的?杨予以否认,领导压低声音,谈了下商州区区长许玉仪的所谓腐败事,让杨在网上发出去,被他同样回绝了。几天后,那些称钰富置业给了许玉仪80万,加西安高新区一套面积160平方米房子的内容,被网友“大秦阳光”在网上发出。

  杨有些昏头转向了。有一天,派出所民警为此追查了杨和他的家人,最后“原帖事件”不了了之。

  而在此前后,媒体和舆论关注度降温,杨又开始实名举报这个违法工程,他花大量的时间泡在网上,续写柳家沟假廉租房揭秘文章。但除了网上热烈的回帖和支持,也有人不喜欢杨,说他是因一己私利,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四处乱咬的疯狗。

  柳家沟违法工程的第二幢6层楼于4月份开建,四个月后,它有恃无恐,像无法撼动的变形金刚,拔地而起。而柳家沟国有土地受让人被侵权的问题,至今毫无解决迹象。

  杨说,他其实很担心自己因此受到惩罚。商州区有关调查报告中反映出一个态度:“开发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于企业注销,所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自然应收归国有。杨认为这是对法律的再次践踏。“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他说。

  然而,就像维权过程充满戏剧性一样,8月25日,商州区政府次找杨约谈,表示,柳家沟违法工程从明日起立即停工。

  9月9日,商州区纪委找杨谈话,口头通报了对10位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等不同处分的决定,称被套取的1535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全部收回;并对钰富置业处以153万元的罚款,柳家沟违法工程交由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但经历了两年艰难的维权博弈之后,杨并不满足于表面上可信的答案,留给他的或许依然是未知的变数。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