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住建部: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

浙江日报2015/01/06 18:4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各地要切实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针对近年来地方时有发生的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新近下发通知强调,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落实保护责任。在今年底前,历史文化名城要制订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将保护性建筑的保护作为专项内容纳入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逐步建立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同时,各地要尽快启动保护性建筑的普查,在年底前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性建筑名录。

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要将保护性建筑的保护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合理确定保护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分类保护要求,明确保护措施。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审查工作中,应加强对保护性建筑的保护措施、保护区划等内容的审查。要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对涉及保护性建筑的各类建设活动,应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

通知强调,要将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坚持保护、合理利用,注重完善基础设施、修缮建筑本体,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注重保护性建筑的保护,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不仅要对其建筑本体进行保护,还应当保护其历史环境、整体风貌和空间特色。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责任。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