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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住房信息联网工程 进展缓慢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3/07/01 09:0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住建部住房信息联网工程进展缓慢 扩围任务受阻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按照住建部的最初预想,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后,今年6月底前会将联网工程扩容到500个城市。

2011年年底,住建部提出将40余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统一联网查询。随后,该项目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10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联网系统一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批准,项目周期总计约为3年。

但是,在完成新的目标过程中,却并不顺利。

据报道,这一系统目前已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鲜有新的"技术节点开通"。从住建部的公开表态来看,也没有给出的进展数字。

截至目前。记者看到的不多的进展是,据四川媒体报道,泸州、南充作为继成都之后,第二批纳入系统的城市,正在进行数据采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刚刚提到所谓"技术节点",即是地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共享技术端口,如果技术节点尚未开通,就意味着没有新的城市个人住房信息与住建部系统"联网"。这样看来,距离六月大限还有不到24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扩围"工作,几乎是成为一件很难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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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联网工作扩围之初,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曾公开表示,扩围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的难度。在业内分析看来,其中难度可能有三点。首先,住房信息涉及的数据较为复杂。其次,住房信息收集在技术层面处理上是有一定困难的。

最后,当然也是被提及的,这一联网涉及的利益关系过于复杂。拥有住房私有财产的业主,都不希望过分将这一财产进行暴露。

而地方政府,或出于利益考虑,或是行政上的惰性原因,都以不情愿的态度来应对住房信息联网的任务。

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

但是,住建部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滞状态。而且据媒体报道,先期40个主要城市究竟包含了哪40个,是否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住建部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今年原本预计联网的500个城市又是哪些,也没有做公开的说明。今年3月,住建部曾下发过相关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住房信息系统是预定在2013年就要实现,就是今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届时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监管以及房地产税政策将具备基本的数据基础支持。不过,来自公开报道显示,到目前为止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进展的城市并不多。

对于楼市调控而言,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能够为楼市调控的优化提供更的数据支持。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如果住房信息联网能陆续对外公布,就可以更加方便地看到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流向,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调控措施,控制局部市场异常现象,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样进行一刀切的楼市调控。此外,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与不动产登记条例息息相关。按照预订计划我国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这一制度建立的技术基础也就是个人住房信息实现联网。同时,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的完成也被视为全面推开房产税的必要条件。专家认为,对房产税征收范围进行细化,确定起征点,而起征点要考虑排除低收入人群和房产面积合理的人群。这些工作都是有赖于住房信息联网。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年内将出台 公租房等成重点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在一拖再拖之后,《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下称《条例》)终于要出台了。 

6月27日,中国房地产报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于5月份将“条例”递交国务院法制办,现在各部委间征求意见,今年定会出台。 

从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被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后,该法的出台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是于2008年底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起草该法的理论版和实践版建议稿,之后每年该法都会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从目标《住房保障法》和《条例》一起出台到降低目标只出台《条例》,这五年间该《条例》始终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影”。

“《条例》已由住建部递交国务院法制办,今年有望出台。在条例中可以看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将来是保障房建设的重点。对于公租房,大多是从社会搜集房源,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租给中低收入阶层,秉着‘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强化补贴,淡化像以往经适房那种直接建直接给的模式。”6月26日,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梁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纲领性文件 

从2012年5月,《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初稿公示,到住建部希望2012年底前上交国务院法制办,再到胎死腹中的传闻,《条例》的出台一波三折,终于峰回路转。 

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保障房建设规模和建设速度都处在历史位,已建成的约千万套保障房亟需构建一个系统的框架,而不时传出的“经适房”沦为低买高卖投机品的案例也呼唤着纲领性管理规定的出台。 

今年6月,北京东四环大郊亭桥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国家机关和中石化等单位,拟售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五分之一,这使得经适房陷入“公务员分福利房”的质疑。

这并非孤例,5月,深圳馨海苑进入公众视野,深圳海关这个超低价分配的“福利房”,因在市场上高价出售而受到广泛关注。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而背后折射的则是保障房相关制度的缺失。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总体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条例”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不应该过于理想化,关键是要考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保障房应该是租赁化而不是产权化,产权化的保障房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在确实分配不公,很多产权型的保障房都成了公务员的福利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采访时认为,当下的保障房建设属于“戏先演了,剧本还没有准备好”的状况,实际上《条例》应该是在启动房改之初就推出的,拖到现在肯定是有多方面的原因。《条例》对我国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会有清晰的框架设计,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将保障房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直至退出等所有相关问题都纳入其中。

“现在光考虑怎么建,没考虑如何管,这是需要《条例》来完善的。我们也从这些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反馈意见。”梁舰说。

为保障房提供保障

从保障房建设之初,有关保障房资金缺口、房屋闲置、资金被挪用及分配不公、低买高卖等相关问题屡见报端,这也赋予《条例》“神圣使命”,市场大多寄望于《条例》的出台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有57.99亿元专项资金被建设单位等挪作他用,有1.83万套住房被代建企业等违规出售,还有5333套被用于周转或出租等。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11.97万户的收入财产等超标或重复享受保障,涉及住房4.18万套、补贴1.74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追回资金12.71亿元,取消1.89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1500多套住房。

“年年审年年出问题,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频频暴露出的问题,显现的或许不单单是保障房制度的缺失,其背后可能是保障房成本高、资金筹集难等这一整个产业链的问题。”相关人士认为。

随着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逐步落实,保障房暴露出的资金短缺问题也随之显现。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新开工量为63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过去5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800多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200多万套。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由于2011年、2012年新开工量累积至今的在建项目过多,预计今年保障房的资金需求将超过去年,而去年住建部公布的资金需求预测数据为2万亿元。

梁舰建议:“《条例》关于保障房的资金来源、配比等都有规定。除财政补贴外,还可以做很多试点,如公积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借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有专门投资保障房的基金公司等多种方式。”
  

陈宝存说:“保障房建设资金一定是来源于社会,来自于市场。这两年一直在强调‘用补人头儿替代过去的补砖头’即不给实物,给货币补贴,这种方式是正确的。制定并出台适应当前整个市场形势的《条例》才算是合理的,但是《条例》解决不了保障房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问题。”

陈国强认为,各地在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方面“各显神通”。对于地方来说,需要中央明确一些基本的资金来源,根据每年新开工规模,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配套。政府资金是一部分,如何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社会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也是重要一环,应该针对保障房建设开拓一些金融方面的创新,确定一些可行的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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