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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业主7个反价 避免"被反价"该怎么破?

新快报2016/09/12 08:1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期,二手房市场连续出现了所谓“10个业主7个反价”现象,羊城晚报记者从中介行业了解到,约有超过五成的买卖纠纷是因为业主反价造成的。而广东盈乐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斌律师也告诉记者,几乎八成以上房地产买卖咨询都是与“反价”相关的,有意思的是,买房人咨询的是,业主“反价”我该怎么办?业主也在咨询,房子卖亏了不想卖了该怎么“反价”?可见,当下二手交易中,“反价”现象有多么普遍。

我们之前在本刊B5版提到的娟子,同样遇到“反价”,本来看中了一套220万元的房子,业主后来要求加到230万元,足足升价10万元。

对于不守信用出尔反尔、没有合约精神的业主,我们当然要谴责他们,但房子还是在他名下,如果业主在后面的手续不配合,整个买卖流程会很糟心,也进行不下去。那么,我们如何避免“被反价”?“被反价”了该怎么破?

经验丰富的中介经纪在签合同时会给卖方打一些预防针

一、避免被坑,了解“反价”常用借口

“反价”的业主心知肚明,自己本身是违约的,所以肯定要找借口来达成目的。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常用的借口有以下几种,如果你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业主是用这些借口来要求解约,你就要小心了,业主可能终目的是为了“反价”。

1、“我老婆不同意卖房啊,真是没办法,我老婆是母老虎啊!”

苦肉计。声称卖方房屋存在其他的共有人,比如配偶、父母等,以签约时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为借口主张合同无效。

2、“这套房我只是代理人,没办法处理后续的买卖手续。”

借口卖方无权进行处理。这种借口主要出现在卖方存在代理人或房产挂靠他人名义情况,房产中介或买方一般不会认真核实房产登记权利人的委托授权手续,签约后卖方就会以“自己只是代理人、签约或签约价格未经权利人同意且权利人事后不予确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3、“我这套房的租房合同签了十年的,你还是另找房子比较好。”

声称房产目前存在租约。有的卖家会在合同签订后故意与第三方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声称房屋已租赁给第三方,且租赁期限很长,又或者卖房侵害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4、“总之我愿意赔钱给你啦……”

可能定金数额本身比较低,双倍返还定金对于卖家几乎没有制约作用,因此,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强制解约就成为卖家违约的借口。

5、“我愿意承担违约金,已经够意思啦。”

自愿承担违约金。在常见的交易合同范本中,违约金多为交易价格的20%,有时候对于卖家也是有利可图,因此自愿承担违约金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当然,一次性支付高额违约金对卖方来说也是不小的压力,卖方普遍也会要求调低违约金的比例,同你讲数(粤语,议价之意)。

二、警惕时刻:签约后、赎楼前易遭遇卖方“反价”

二手房交易流程,一般需要签约、赎楼、资金监管、贷款、递件过户、抵押担保等多个环节,至少需要一个半月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这段时间内,一定要预防业主可能出现的各种小九九心思。

从中介实操案例分析,容易出问题、应该警觉的,是在签约后、赎楼前。这段时间容易出现“反价”,而此时又是买家放松的时候,买家以为已经签约,房子已经到手。而卖家则认为,还没过户,自己对房子还有处理权。

“在过户之前,即使买方已经办好资金监管和贷款手续,但只要卖方一直观望,迟迟不愿意赎楼,合同就很难继续履行下去。”东盈乐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斌律师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三、四招让业主不敢随便“反价”

招:安全、简单方法:多交定金

多交定金可以直接增大卖方的违约成本,取消卖方的“反价”念头,就算业主真的“反价”了,也可以降低买家的损失,这是简单、直接的方法。

不过,买家都会心存疑惑,毕竟定金交太多,房子又不在自己名下,还是有点怕怕。然而,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目前实施的“第三方资金监管”程序已经很规范成熟,假如严格按照这个程序来走,交给第三方(银行)来监控首期款,基本是不存在安全风险的。

第二招:容易忽略:保证自己严格遵守合约

如果你违约在先,那么也没什么资格怪对方“反价”了,对吧?

中介人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很多时候,业主要违约“反价”,都会抓住买家可能不小心犯的“过错”来说事。

我们还是以倒霉的娟子为例子。娟子在签合同时,中介和卖方都要求付20万元定金,娟子觉得交这么多钱不安全,就以资金还没到位为由,申请只付5万元定金,卖方同意了。到了要做首期款监管的日子,娟子因为出差,打电话给卖方说缓两天行不行,卖方也同意了。但是,后来卖方“反价”了,便以娟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足够的定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所以,买方首先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要给卖方抓住痛脚,而扣上违约的帽子。尤其是那些“电话商量好的”、“口头说好的”这一类口说无凭的承诺,更是不能当真。

第三招:99%的人都不知道的:向中介要求成交信息保密

成交的过程要保密,甚至可以有意放出虚假信息,比如说——暂时不打算买(卖)了。

为什么搞得像谍战片一样呢?不夸张地说,现在中介公司之间的互挖墙脚、信息泄露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在过户手续没办完之前,其他中介公司若是得知物业的成交信息,不排除会从中作梗——比如说,煽动业主“反价”。

因此,经验丰富的中介经纪在签合同时会给卖方打预防针:“如果接到其他中介打来的电话,说你的房子卖便宜了,又或者说有一个买家出价更高,你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想阻止交易,这样他们才有机会做你们的生意。”

如果你正巧遇到一个没太多经验的中介经纪小白,你大可以私下跟他打好招呼,让他帮你看紧一些,嘴巴守紧一些。这样,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可以大程度地减少变数。

第四招:无奈但也是后一招:诉讼保全

如果走到“法院见”这一步,其实已是无奈、也是后的一步了,大多数律师朋友都会建议购房者,假如可以协商,尽量不要上法庭,毕竟,时间成本也是金钱啊(这个你懂的,尤其在房价成为“窜天猴”的当下),能协商解决还是尽量协商。

然而,假如无法协商,非要法院上见呢?对于购房人还有一个致胜神器——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出诉讼同时,申请法院查封业主的房产,使得房产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没有办法过户和交易。这样一来,可以迫使业主正视合同交易本身,增大业主的违约成本。

翻译过来就是,你不让我买,我就不让你卖!谁怕谁?!

对于“反价”来说,买家可做好充足准备再入市。

解决方案:避免反价有效的方法之一,委托房天下买新房

http://news.guangan.fang.com/zt/201607/gatg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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