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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低缴1250元 高贷50万

房天下房天下2015/08/21 08:5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对于不少购房者来讲,在购房时采取公积金贷款是一个重要的渠道,但大多数购房者对广安市公积金政策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提取,需要些什么要的手续,本文房天下将全面解读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疑问。

2015年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一、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广市公积金管委会[2014]3号)

二、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高为9803元。(广安市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三、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低为1250元。(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低工资标准成的通知[广安府发[2014]25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5]95号)

2015年广安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政策

从2015年6月5日开始执行的广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

提高个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会款比例由不得低于30%调整为不得低于20%,执行期限为3年。

放宽贷款条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推进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同时,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商转公”业务,减轻贷款职工任责。

扩大提取范围。在工作地无住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高品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提取额度为9000元/年;租住商品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的商品房,提取额度为15000元/年。


 

广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广安市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温馨提示

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地点

市(州)

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广安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午:08:30-12:00;下午:3:00-6:30 

广安市人民政府大楼7721办公室 

王海舟 

0826-2357077 

0826-2348908 

(3)贷款条件

一、借款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帐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

二、借款职工及其配偶均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借款职工须在签订网签购房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所购买住房应属广安市辖区内(包括区市县)楼盘项目。

五、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项目,借款职工可直接向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派驻区市县管理部申请贷款。

六、未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项目,借款职工需提供第三方担保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三种:(1)住房抵押担保;(2)质押担保;(3)由城市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原件和2份复印件。

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

原件和2份复印件。

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现场申明)

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

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购房合同正本

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

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首付款收据

原件和2份复印件。

收入证明

已包含在贷款申请表内。

公积金缴存证明

本地缴存职工不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近一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贷款额度

50万(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

(6)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含)及以下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7)贷款年限

1-20年(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8)办理流程图

1、向中心咨询贷款条件,符合贷款条件,发放《贷款申请表》。

2 、提供相关资料,完善《贷款申请表》内容,递交《贷款申请表》至中心。

3、经中心初审、面谈通过后,正式受理贷款申请。

4、中心复审、审批通过后,移交《贷款申请表》至委托银行。

5、借款职工与受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办理房屋预抵押登记。

6、由委托银行正式发放贷款。

(9)公积金查询

1、通过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agjj.cn/); 2、通过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ATM自助端查询;3、通过语音电话12329查询;4、通过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市县管理部查询。


 

(二)广安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温馨提示

二手房的房屋评估价值与交易价值不一致时,二手房贷款金额以契税发票交易价值为准。

(2)办理地点

市(州)

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广安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安市市政府大楼7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2号 

 王海舟

0826-2357077 

0826-2348908

(3)贷款条件

市(州)

条件要求

广安

一、借款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帐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

二、借款职工及其配偶均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借款职工须在签订网签购房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所购买住房应属广安市辖区内(包括区市县)楼盘项目。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职工须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购二手房还未过户,房产证及土地证房主仍为出售方。

 

 

 

 

 

 

 

 

(4)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卖方:

   1、原房主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并复印2份;

   2、原房主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并复印2份;

   3、原房主及配偶需到场,并当面写收据(如原房主夫妻双方或一方无法到场,需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房屋出售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买方:

 1、买方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并复印2份;

 2、买卖房地产契约原件2份;

3、完税凭证原件并复印2份;

 

 

 

 

 

 

 

 

 

 

 

 

4、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并复印2份;

  5、买方夫妻双方需到场(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无法到场,需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5)贷款额度

50万(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

(7)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含)及以下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8)贷款年限

1-20年(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9)办理流程

1、向中心咨询贷款条件,符合贷款条件,发放《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3、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

4、提供相关资料,完善《贷款申请表》内容,递交《贷款申请表》至中心。

5、经中心初审、面谈通过后,正式受理贷款申请。

6、中心复审、审批通过后,移交《贷款申请表》至委托银行。

7、借款职工与受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办理他项权证。

8、由委托银行正式发放贷款。

(10)公积金查询

1、通过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agjj.cn/); 2、通过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ATM自助端查询;3、通过语音电话12329查询;4、通过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市县管理部查询。

二、其他相关服务

(一)提前还贷

1.温馨提示

借款人还款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部分偿还贷款。

2.办理地点

办理提前还贷的地点在贷款银行。

3.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提前还贷申请书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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