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丰片区商服地出让 三水新城或再建商业中心
佛山日报2013/02/01 09:5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三水新城高丰片区24.63亩商服地块出让,使用年限40年,须配套酒店项目。据此,有业内人士预计,这里或建成商业中心。
挂牌公告中同时明确指出,竞得人竞得本宗地后,必须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酒店,否则,须按本宗地成交价款的标准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本宗地总建筑面积的40%(含酒店部分建筑面积)在营运后10年内不得分拆出售及转让。
据此,有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该地块或将打造成综合商业地块,除了政府明确要求要建设的酒店项目,还有可能建成商业购物广场、写字楼或商业性质的公寓。
挂牌公告中,对停车位也有明确要求,商业、办公、酒店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小汽车停车位不少于0.6个、1.5个和0.5个,自行车停车位则不少于7个、2个和2个。可设置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3000平方米,地下室只能作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和各种设备用房使用。地面停车位不应超过总停车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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