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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价上涨 催生年底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潮"

新京报2013/12/19 09:2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各地房价上涨,催生了年底前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潮”。继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颁布多条楼市调控举措后,以武汉为首的二线城市也开始为调控政策“加码”。截至目前,共有18个城市发布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新举措。

购房资格

10个城市提高购房门槛

从购房资格看,10个城市做出了调整,提高了购房门槛,包括沈阳、南昌、徐州、武汉、广州、上海、郑州、西安、福州等城市。主要是对外地居民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予以延长。

以武汉为例,此次规定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年限,由原有的1年调整为2年;广州市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的年限,由原有的1年调整为3年;上海市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的年限,由1年调整为2年;郑州市外地居民居住证明由1年调整为3年,本地单身居民年满18岁调整为20岁。

购二套房

13个城市提高首付比例

从调控手段看,13个城市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比如,广州、上海、杭州等在调控措施中明确提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70%。沈阳提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5%。而长沙、南京、厦门、南昌、武汉、深圳等城市则提出,要从严执行第二套房的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北京也提出,要严格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土地供应

15城市要增土地供应量

除了限购、限贷等常规措施外,15个城市提出“要扩大土地供应”。

比如,长沙市提出,“确保201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南京提出,“今年40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和350公顷保障房用地计划,尚未完成的要落实供地时间表,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在前5年平均供应量基础上增10%。”

开发建设

16城市增商品住房供给

18个城市中,16个城市提出“要扩大保障房、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

比如,郑州提出“加快普通商住房有效供应”,“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厦门提出,“要进一步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严格查处闲置商品住房项目,对企业自身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1年未动工的,按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坚决无偿收回。”

■盘点

发布时机

三中全会后多地密集推新政

11月30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举措。至此,本轮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的城市已达18个。除了北京、上海、深圳以及郑州外,其他14个城市均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

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三中全会闭幕后的周,就有厦门、南昌、沈阳、长沙、太原、南京、杭州、福州、西安9个城市密集推出调控新政,且全部是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城市,引人关注。

调控重点

限购限贷和加大供应是重点

纵观本轮调控,绝大多数城市推出的新政集中在提高限购资格、加大土地供应、提高二套房首付。相比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如福州、西安)的新政力度相对较弱。以西安为例,该市推出的新政除了提及加大土地供应外,没有其他具体的加码举措。

梳理新政策内容发现,调控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限贷”,二套房贷首付进一步提高,由六成提至七成或6.5成,利率不变;二是“限购”,非本市户籍人购房门槛提高,收紧单身限购措施或禁止未成年人买房;三是“增供应”,加大中小套型土地供应与商品房供应;四是“限卖”,控制高端预售许可证及高端楼盘的成交。显然,这些楼市调控新政,基本是一线城市调控的综合“翻版”,且力度上存在明显的缩水。

但梳理10多个城市的调控政策发现,相比以往只提及限购、限贷的调控政策,本轮调控多有增加土地供应等措施,显然地方政府已经考虑到要增加供应以改变市场供需结构失衡。

政策走势

差别化楼市调控举措成共识

事实上,并非所有城市的调控都是收紧,部分城市调控却有放松的趋势。

房价涨幅较慢甚至下降的徐州,则传出“限购”放松的消息。从限购区域、限购住房面积以及涉及人群方面,较之原先政策都有较大尺度的松绑。此前已有温州、芜湖等城市悄然放松调控。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苗乐如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今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明显分化,调控措施也呈现差别化,一改过去“一刀切”的调控方式,一二线热点城市在房价控制的压力下陆续出台收紧政策,楼市过剩的三四线城市可能会在供应上有所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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