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不开了 仍有部门还需要怎么办?
半岛晨报2015/10/15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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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广东珠海,人来大连工作。刘婧(化名)想委托妈妈把珠海的房产卖掉,便向本市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委托处理房产一事进行公证。未料,公证机关要求刘婧出示“单身证明”。而根据民政部近日下发的通知,婚姻登记机关已不再办理“单身证明”。一纸开不出的证明让刘婧左右为难,夹在中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除了“单身证明”,公安部也列出了不应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18项证明。为百姓减负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仍有社会机构和单位要求当事人提供各种“雷人”证明。
被要求出示“开不出的证明”
刘婧的户籍在广东省珠海市,她目前已调到大连工作。刘婧想把在珠海市的房产卖掉,可由于没有时间去处理这些事情,她想到委托自己的妈妈去珠海处理此事。
为此,她来到本市公证机关,提出了委托处理房产事项的公证申请。不过,公证机关要求刘婧出示“单身证明”。刘婧获悉,大连市婚姻登记机关已根据民政部的通知,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她又向珠海市婚姻登记机关咨询,获悉当地民政部门也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没有“单身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手续,这让刘婧夹在中间很为难。那么,公证机关为何一定要刘婧出示“单身证明”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证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对委托他人处理房产事项进行公证,公证机关要考量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利人,否则就无法保证委托内容的真实性。
可是,婚姻登记机关已停开“单身证明”,刘婧该怎么办呢?工作人员称,目前确实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不仅在大连地区,在很多地方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单身证明”证明不了单身
实际上,“单身证明”只是一种社会俗称,真正的名称应该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而,本市某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认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不了当事人为单身的。
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均明确写明,“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目前,各地的结婚登记信息未联网,在一个婚姻登记处辖区内没有查到婚姻记录,并不能代表在其他地方没结过婚。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认为,用这种“无效证明”来证明当事人单身,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大连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大连全域民政部门出具了12万余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到现在已经出具了9万余份。本市某婚姻登记机关表示,此前涉及贷款、房屋买卖等20多种情况都要用到“单身证明”,而与银行贷款相关的业务量占半数以上。社会机构和单位对“单身证明”的需求也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以前主要是买卖房屋,逐渐演变到低保、购车、落户等,现在连考研、生二胎等都要出示。
12万
大连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大连全域民政部门出具了12万余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到现在已经出具了9万余份。
20
本市某婚姻登记机关表示,此前涉及贷款、房屋买卖等20多种情况都要用到“单身证明”,而与银行贷款相关的业务量占半数以上。
说法
不开单身证明是为群众减负
“你们真的不给开‘单身证明’了?”近日,在本市某婚姻登记机关,一名男子把手重重地拍在了办公桌上。工作人员以为他要发火,刚想上前劝慰,没想到男子又笑了,“早就不该开这种证明了,只有不开了才能倒逼社会改革,否则真正累的是老百姓啊! ”
对此,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李明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证明,并不是不再为群众提供婚姻信息方面的服务,而是换了一种方式。目的是不再让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当前的关键是基层办事机构能否落实到位,让群众别来回跑腿。
延伸
单身今后由谁来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已不再开具“单身证明”,那么又由谁来证明自己是单身呢?
根据民政部通知,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力投入,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也不断有学者呼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以个人声明为主、结合电脑记录核实为辅。
据报道,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称,目前该部门的替代方案是,以“个人诚实申报”为准,并结合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作为婚姻状况的依据。比如现在户口本上是未婚,就按未婚的办,户口本上是离婚则需要出示。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需要确认市民身份,由保障局以“打包”形式与民政部门对接,不需要市民再跑来跑去。
民政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种证明
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4、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5、偿还能力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9、身份证丢失证明
10、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12、保险事故证明
13、人员失踪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从便民角度出发,一些政府单位和部门对于能够核实的情况应当自行核定,不应该把证明的负担转嫁给群众。为了避免在开具证明的问题上互相推诿扯皮、转嫁风险,应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对于一些部门、单位借助强势地位,为难群众索要相关证明,应进行严肃处理。 ”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廖晓明
调查
除婚姻登记机关外——
派出所和社区也成出具证明大户
采访中记者发现,本市三类机构成了出具证明的大户: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和社区。婚姻登记机关常被要求开具“单身证明”;除此之外,派出所和社区面临的情形则是五花八门。髴派出所
各种证明中“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多
2015年8月,公安部在官方微博上列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本市某派出所一位负责人称,辖区居民向派出所提出的开具证明的申请,多的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一项。
该负责人说,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般不予以出具。
此外,各派出所也经常会被要求出具居住情况证明、印章丢失证明、财产遭受侵犯等证明。一位市民的车被人砸了,保险公司要求他开具“车辆被砸证明”,这让派出所民警很为难,因为当事人没有报警,民警也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又怎么给他开具证明呢?
髵社区
各种“雷人”证明让社区不堪重负
“钱被小狗给撕碎了,到银行换需要非人为损毁证明,来找社区;两口子打架把户口本撕碎了,也让社区开证明……”各种“雷人”的证明让椒金山街道矿北社区的工作人员不堪重负。“有些证明社区真的开不了。 ”社区工作人员说,“社区开证明原则上只证明某某为我社区居民,住在某街某号。 ”据了解,大连市《关于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社区居委会不能承担行政法人职责,除社情民意调查外,其他各类,如户籍、房产、婚姻等证明,社区居委会不能开具。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居民到社区开具证明的主要有三大类:证明人身自然情况的,证明财产情况的,证明居住情况的。而实际上,社区是无权出具这些证明的。
“雷人”证明背后是两大社会痼疾
今年5月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言道“证明我妈是我妈是个笑话”。总理的声音迅速引发群众共鸣,国内媒体就此纷纷展开讨论,一系列“奇葩证明”也陆续被曝光。
种种现象看似难以理解,却仍在大行其道。其背后存在着两大社会痼疾。其一是政府各部门、办事机构间存在信息交流瓶颈,信息化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只能用“证明”去证明。其二,是社会的诚信体系还不完善,也只能用“证明”去规避风险。
为此,笔者建议,打破现有局面要从三个方面下手:一是要尽快完成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使得“公对公查询”有了真正便捷的可操作载体;二是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转嫁责任者的惩处力度;三是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人人都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