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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租房管理办法昨出台 3类人可申请公租房

东莞日报2014/01/01 08:1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完善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政策、旗峰路口近期改造市政下穿隧道预留节点工程、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项目等事项。

重点议题1:公租房

公租房可通过多种方式筹集

为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提出要全面规范全市公租房建设,申请和审批等工作,确保满足我市各类住房困难家庭和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我市公租房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公租房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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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标准

以40平方米为主确保工程质量

鉴于我市已拥有相当数量的公租房房源,将廉租房、经适房的保障对象纳入公租房的供应范围。

新建公租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NO.2轮候对象

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对象和排序

对登记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申请人将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NO.3 租金

主要划分四类标准并会适时调整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其中,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符合经适房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租房标准收取;超出经适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以上计收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NO.4使用

转借、转租公租房将强制退房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承租方拒不退回公租房的,住建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回;不退回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的,市镇住建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人,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申请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照东莞市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适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买经适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保障政策等。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6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重点议题2:

调整完善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深入推进扶创业、带就业计划,会议决定对我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政策进行四个方面调整。袁宝成强调,要通过对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政策的调整完善,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为户籍人口创业服务,为创业者“雪中送炭”,也可尝试吸引更多人才来莞创业、在莞创业,最终形成一批创业团队。主要调整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银行发放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提供5万元和10万元两个档次的贷款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计算,由市财政全额贴息。

设立担保基金,完善风险准备。市财政从预算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加强对贷款的跟踪管理,负责贷款的催收工作。已履行法定追偿程序仍未能收回的贷款,作坏账核销,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按4:6的比例承担。

调整贷款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人向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各支行提出贷款申请,由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进行贷款审核(包括项目可行性、担保情况、贷款金额等)同时送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进行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双方审核均通过的即由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发放贷款,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议题点击

东莞将建云计算创新与育成中心

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实施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项目。据了解,该中心是中科院与市政府共建的大型合作基地,是我市云计算研发创新与运营基地,通过产业前言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建设成为我国云计算产业技术源头创新基地、新产业育成基地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项目总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包括50000平方米科研发展大楼、10000平方米数据中心大楼,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室外工程、照明绿化等工程。

旗峰路口将建下穿隧道缓解交通压力

据了解,旗峰路与东莞大道交叉口位于东城、莞城、南城交界处,是市区交通要塞。目前,东莞大道和旗峰路交叉口高峰交通量已达8224当量小汽车/,交通拥堵程度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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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至2015年,随着周边商业、办公和住宅等项目的建设使用,旗峰路口高峰交通量将达到9867当量小汽车/,旗峰路口的交通拥堵情况将更加严重。

为缓解旗峰路口的交通压力,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旗峰路路口近期改造市政下穿隧道预留节点工程。建设的旗峰路路下隧道,能较大地缓解旗峰路口的交通压力。据了解,该工程沿旗峰路设置,长53.435米、宽28米,单层双跨箱型结构,建成后将较大地缓解旗峰路口的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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