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居民房产纠纷 儿子偷买父母房引"家内战"
百湖网2013/04/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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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早晨8点,记者乘车赶往肇州县采访。春天的阳光刚刚显示出它的热烈,公路两旁的残雪渐渐消融。春天,总是充满勃勃生机,带给人无限希望。可是,记者这次要去采访的一对老夫妻,却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在哪里?因为明天,他们也许就没有房住了!
因房与儿闹僵老人讲述闹心事
当日上午10点,记者到达肇州县永乐镇李振久的家。李振久今年74岁,老伴苑凤清73岁。
“70多岁了,也干不动啥活了。”李振久说。家里的5亩2分地包出去了,一年租金1000元钱。每个季度,两个人能拿到共200多元钱的低保费。老两口有4个儿子,1个女儿。女儿在外地,每年都给他们邮回来1500元钱生活费。大儿子去世了,剩下的3个儿子生活条件都不好。
“几个儿子家生活都挺困难,我俩能对付活着,就不要赡养费了。”李振久说。
但是,2010年发生的一件事,成了两位老人的一个心结。
两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有栋房,苑凤清曾对几个儿子说过,谁养活他们老两口到死,就把房子给谁。二儿子回到永乐镇后,经常来看他们,并承诺养老。于是,2010年,他们就把房子过户到二儿子名下,但房子过户后,二儿子并没有尽赡养的义务。
李振久说,二儿子最近常说要把房卖了,卖的钱给孙子结婚。如果真把房卖了,他们去哪住呢?对此,二儿子说,他们住这个房子也可以,但每年要交2000元房租,为房子的事,一家人闹得不太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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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过户情节糊里糊涂就办了手续
对于当年过户的情节,苑凤清说:“当时我在大棚干活,二儿子就把老头拉到县里,说摁个手印,我要去,可二儿子不让我去。”
苑凤清的小儿子说:“过户的时候,三哥和我都不知道,两位老人稀里糊涂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二哥了。”
小儿子说,前些天他到肇州县房产部门调出了过户材料,才发现其中有很多地方都不对劲。
小儿子拿出了过户材料复印件给记者看,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房屋买卖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显示,李振久54平方米的房子,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二儿子。
两位老人说:“我们也不知道过户时签的是买卖协议书,这房子是养老用的,没打算卖啊。”
两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收到协议书上写的1.6万元。而且当时这个房子价值10多万元,怎么会以那么低的价格出售。
“我不是卖给他的,他说养活我们到死,我才把房子给他的。可是房照改了他名后1年多,他态度就变了。”苑凤清潸然泪下。
老人的三儿子和小儿子说,虽然二哥承诺赡养父母,但父母有病,他们也带父母看病,伺候老人。
辛苦一辈子只想要回自己的小窝
两位老人说,二儿子有时候埋怨他们,说结婚的时候家里出的钱少,四弟结婚的时候家里出的钱多。
“二儿子结婚早,那是二十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家里哪有钱啊,省吃俭用攒了2000元钱,都给他结婚用,我们已经尽力了。”李振久说。
十多年前小儿子结婚的时候,也是家里养了一头母猪,母猪下崽卖了,才攒了几千元钱,给小儿子结了婚。
“辛苦一辈子,就剩下这么一个小窝。现在我们就想把房子恢复到自己名下,也不让谁养活了,自己过吧。”李振久说。
随后,李振久的小儿子带着记者来到他二哥家,大家发现大门紧锁。
李振久的小儿子打电话与他二哥联系,十多后,李家老二来到了父亲家。
见到记者,李家老二表情有些紧张。
记者:当年,这个房子是因为什么过户到你名下的?
李家老二:我说养老人,老人就给我了。
记者:既然是赠与的房子,为什么签的是买卖协议?
李家老二:不那么写能过户吗?
记者:当时协议的内容你跟老爷子说明白了吗?
李家老二:协议是我找人写的,我不知写的啥,我不认字。
李家老二表示,以后他要养老人,还说就是不给房子也得养老人。
记者问:“两位老人担心你把他们的房子卖了,他们没地方住。”
李家老二回答:“不能那么做。”
当着记者的面,李振久和苑凤清两位老人表示,不想让谁养活,要把房子恢复到自己的名下。
趁着两位老人的3个儿子都在,记者建议,把房子恢复到老人的名下,老人自己生活,如果老人有病,子女一起拿钱给老人看病,平时每个月每家给老人拿赡养费,让两位老人安度晚年。
记者苦口婆心地劝了李家老二好半天,最后对方同意将房子恢复到父母的名下。
为了让记者放心,李家老二说:“你等消息吧,过几天我们就过户。”
记者现场说和二儿子同意归还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