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林甸县1500家"老棚户" 明年将搬进新楼
大庆日报2012/04/10 16:5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年,林甸县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九栋房、体育场西、服装厂等7个地块的1512家“老棚户”将搬出低矮、简陋的平房,于明年搬进温暖舒适的楼房。截至目前,这7个地块的拆迁协议签订率已经超过七成。
在林甸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记者看到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居民只要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就可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服装厂方块的居民王正生家的老房子地势低洼,周围环境又脏又乱,棚户区改造让他对新住宅充满期待。他说:“感谢县政府给棚户区改造这么好的政策,今天我领到补偿款了,等到来年这个时候就可以住上新居了。”
林甸县一直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来抓,今年,林甸将继续按照“四个结合”,即坚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坚持住房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坚持给开发商优惠政策与让利于民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与友情征收相结合,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提升城市建设档次。计划投资13.61亿元对法院路东、九栋房、体育场西、服装厂、一小南、永和家园南、客运站等7个地块的棚户区进行改造。
85岁高龄的焦凤香老人,在九栋房方块住了大半辈子,家里4间土坯房,夏天受雨水困扰,冬天取暖是大问题。在接到早搬家有奖励的通知后,焦凤香主动带领全家整理家当,于第二天就搬出了棚户区。
为了使棚改居民和谐搬迁,微笑上楼,林甸县制定了“征一还一”的补偿政策,还创新制定了浮动补偿政策。林甸县房屋征收办副主任杨立哲告诉记者,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形象、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得到了林甸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里推出了很多拆迁优惠措施。另外,搬迁补偿、按时搬迁奖励及低保户补偿等政策也深得民心,极大地调动了动迁户的积极性。
“目前,拆迁协议签订率超七成。其中,九栋房、体育场西侧地块,现拆迁率达90%,计划4月中旬开工建设;服装厂地块需拆迁户数为256户,现拆迁率达80%,计划4月中旬开工建设,其余几个地块的拆迁工作也都在稳步推进。”杨立哲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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