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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2012住房公积金新政 家庭最高可贷90万

长沙房天下整理2012/09/1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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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深圳市今日正式发布2012住房公积金新政。从9月28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倍数从10倍提高到12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80万提高到90万(个人申请的,可贷额度50万维持不变)。首付款两成,非户籍职工也可申请。

根据2012住房公积金新政,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为50万元,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为90万元,贷款额度则按照申请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计算。并且,在公积金还贷方面,要求“还贷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还本付息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2012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公积金贷款先针对新购房。管理中心调查数据显示,现在深圳市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大概是4000亿元,这里面如果有10%的比例转为公积金贷款,就达400亿元,数量非常大。该中心经过评估,准备分期上线公积金贷款业务,先推出新购房的公积金贷款,然后再推出“商转公”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上线后,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一站式”服务。管理中心介绍,目前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等7家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这7家银行将在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办事大厅,设置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专柜,为缴存职工提供服务。缴存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自行选择7家委托贷款银行中的一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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