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买房指南 不可不知的四大公积金买房问题
房天下2015/08/04 09:2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购房者到真的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时候,总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能不能提取公积金?不同购房者因其个人情况不同,答案也是不一样的。2015年5月成都公积金政策出现调整,这里整理了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新成都公积金买房指南,及大家常遇见的公积金买房问题。
2015成都公积金政策有了一系列调整,包括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资料取消完税证明等。本来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就很繁琐,一系列政策的变化,更让购房者摸不着头脑:我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又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具体能提取多少?
这里整理了2015成都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要的公积金新政,以及大家在使用公积金中常见的疑问。全是干货,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问。
2015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即: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2015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
这里主要列举购房、还房贷、买二手房、租房四种常见的情况进行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提取时间:
①购买本市 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②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 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 权证或购房款 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提取额度: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②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当自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一)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 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二)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时间:
①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 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 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 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提取额度:
①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②不超过过户后房屋 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支付租房费用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提取金额:
(一)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一年15000元)。职工房租支出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备案信息中承租人为1人以上的,平均计算房租支出。
(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职工承租多套住房的,一次只能为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职工或其配偶在房管部门存在多套租房备案信息的,一次只能就1套房屋提取租赁提取申请。
提取时间: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办理2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了解了2015年成都公积金提取基础的政策,各位购房者在提取过程中也会因为个人情况不同而产生疑问。这里整理了常见的一些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会遇见的问题,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一、提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二、提问:规定说的“大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大修”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三、提问: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
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 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 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 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 权证或购房款 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3)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 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不超过过户后房屋 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所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须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5)所购拆迁安置房须自支付房款后,12个月以内申请(以购房款 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购买因灾置换安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和提取金额由公积金 根据受灾地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确定。
四、提问:所购住房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含月供、部分提前还款、一次性提前结清)?
1.提取金额: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 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提取时间: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资料:应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