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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管呼应公安部通知:闯黄灯者暂时不处罚

成都晚报2013/01/0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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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对违反黄灯信号的行为以 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下午,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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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暂不处罚“闯黄”

公安部在昨日下发的通知中提到,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一周,对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由于 近大家都在热议“闯黄灯”,并对其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后,已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闯黄灯”的行为以 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同时,下一步将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

网友建议:取消“闯黄”处罚

通知一出,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充分吸纳群众的建议,让新交规循序推行。”网友“有爱”说,给驾驶员一段缓冲期,适应后大家会支持新规。

也有人认为“应该取消对闯黄灯的处罚”。“红灯本就禁行,黄灯要是也禁行,那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网友李先生说,经过几天的实验,他的确很难掌控在黄灯短短几秒内,到底该走还是该停,“建议取消这一规定,在大的路口安装倒计时装置,方便驾驶员提前准备。”

“不处罚不等于无安全隐患,不等于今后不处罚,要养成按信号灯过路口的习惯……”网友“老 看交通”表示,相关部门加强交通建设,驾驶员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能达到安全的目的。

成都表态:“闯黄”者 为主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交管局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闯黄灯”的行为暂不处罚,而是以 为主。成都晚报记者刘沁

人民网微评

公安部“急刹车”

专家媒体追尾了

公安部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这一脚“刹车”让此前为新规叫好的专家媒体集体“追尾”。倾听本是好事,但广泛征集民意应在法规出台之前。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而只关注反对声音,忽视赞成声音,不理智、不严肃、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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