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12亿
京华时报2012/05/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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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财政部新闻 室透露,财政部会同住建部下达了2012年 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12亿元。
据介绍,其中东部地区41亿元,占19.3%;中部地区106.1亿元,占50.1%;西部地区64.9亿元,占30.6%。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此外,两部门还下达了2012年 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5亿元。其中东部地区5.4亿元,占5.1%;中部地区57.4亿元,占54.7%;西部地区42.2亿元,占40.2%。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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