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成都拍卖两宗地 府青路流拍地块再入市
房天下2012/02/11 08:5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搜房网讯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3月9日成都国土局将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包括成华区府青路片区C地块和青羊区清波村6组地块,出让面积合计约为102.19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 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成办发〔2010〕71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定于2012年3月9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市国土资源局 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CH22(252/211):2011-126号宗地涉及的幼儿园用地(约3.7380亩)不纳入出让范围,竞得人须自行出资、按规划要求修建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QY10(252/211):2011-164号宗地:住宅套型建筑按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即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
四、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 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多宗土地的竞买人,在签订 后一宗地的《出让合同》时方能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2年3月8日17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2年3月7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 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 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2年2月13日起到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窗口领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3536、028-87037027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