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管局16日召开会议 实例解读蓉版限购细则
房天下2011/02/16 12:4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日(2月16日)上午10时,成都市房管局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会议。会议公布了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工作职责等三项实施意见。
据悉,自2月28日起,成都市限购政策将正式实施执行,而在本月20日前进行了网上签约的商品房交易则不在本次限购期内。
今房管局召开限购令会议 实例解读蓉版限购细则
据悉,根据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文件,“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2000万平方米。2011年,全市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件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4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7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204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住房44万平方米。
另据悉,自2月28日起,成都市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 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据房管局相关人士解读,本次仅针对家庭购买商品房限购、仅对主城区限购,不针对公司行为,以及郊区限购。
案例一:
问:我属于主城区居民,拆迁后,手里有两套拆迁安置房,还可以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吗?
答:本次执行的限购政策,仅针对主城区商品房,以其手中拥有商品房套数,作为限购对象。你的情况,还可在主城区购买商品房。
案例二:
问:我是外地居民,在成都只缴纳了一个月社保,可以在成都主城区购买商品房吗?
答: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 套住房,对在成都缴纳社保与纳税时间没有硬性规定。
案例三:
问:我属于外地居民,曾和老公共同拥有一套房,离婚后房屋判给老公,还能在成都购房吗?
答:在购房时,提交户籍薄,以户籍薄上家庭成员主城区持房套数为准。如果你的户籍薄上家庭成员为你和
案例四:
问:我属于外地户籍居民,曾在成都非主城区买了一套住房,请问还能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吗?
答:成都市非主城不在本次限购范围内,无论你在非主城区拥有多少套房,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 套住房。
案例五:
问:在限购前,我手中已拥有3套房,限购期,还能购买主城区商品房吗?
答:以限购期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套数为准。如果你是本市户籍居民,在限购期内如要购 套住房,将手中原来持有的两套房进行转卖后,购买。
今房管局召开限购令会议 实例解读蓉版限购细则(来源:搜房网 摄影:蒋林)
今房管局召开限购令会议 实例解读蓉版限购细则(来源:搜房网 摄影: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