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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端需求和投资购房 房地产限购应先限利

辽宁日报2011/10/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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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地出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屡屡遭到质疑。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石松认为,当前房地产限购政策应从“限利”入手,消除房地产暴利根源,遏制高端需求和投资性购房,同时大面积推行保障房建设,才能最终实现房地产市场稳定。

黄石松认为,政府出台调控房地产政策应从“限利”入手,实现限购目的。首先,坚持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不动摇,并保持长期稳定。比如,对于普通商品房的首次置业者首付比例可考虑按房价的20%-30%计算,由银行和客户根据信用情况协商决定;对于高端市场,可以按照房屋总价为标准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超过该标准的需要实行更高的首付比例、更高的利率、更重的税,坚决遏制高端需求和投资性购房。

其次,在商品房发生转让环节实行累进制利得税,消除房地产暴利根源。比如收取转让利得的80%甚至更高的利得税,使投资客、炒房人在转让时无利可图。这一政策并不是限制转让,确因工作地点变化或生活需要,或者卖小换大、以旧换新,交易行为不受限制,但交易利得要交重税。

黄石松同时认为,限制转让环节的利润,还需要有配套措施,以避免“阴阳合同”的发生。其一,规定商品房交易(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必须在政府的统一交易平台上网签,同时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交易,不得用现金交易;其二,只有完成网签并通过银行转账的交易才允许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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