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国土资源局2016/10/12 14:0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0月3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6-115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6-116、117号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31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0月3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6年11月8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30分止,拍卖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6-116、117号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2016-115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2016-115号地块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具备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三)地块成交后4个月内动工,2016-115号地块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16-116、117号地块建设周期为10个月。
八、2016-116、11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2016-115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金鑫支行
账号:20000188396510300000018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