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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北京买房不再提交家庭购房资格证明

小马房产日记2021/05/08 11:20

6720x4480c.jpg自2021年5月1日起,新申请购房资格并通过联网审核的居民家庭,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不再提供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购房资格承诺书原件,即可从2021年5月1日起享受购房资格。

5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购房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明确了上述内容。

该通知强调,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按照规定履行初审义务,如实填写购房家庭信息,并留存相关申请材料。各区、县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每月对一定比例的购房资格申请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不履行材料核查义务,不如实填写核验信息,不留存购房资格申请材料,将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公布曝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企业应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房家庭被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能在本市买房,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北京市住建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机制,利用大数据加强审批数据的监控分析,提高审批效率。

相关专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致力于房屋交易服务流程优化,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解决“材料多、难”等困扰企业和群众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办事需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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