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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福州今年第三次土地出让 共拍卖九幅地块

东南快报2017/07/27 09:34

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7月28日上午,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进行2017年第三次土地公开出让,将拍卖福州四城区宗地2017-12、13、14、15、16、17、18、19、20等九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包括8幅商服住宅用地。

早在7月19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决定终止出让宗地2017-21号地块。

“补充公告”指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7月5日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7]03号),经研究,决定终止出让宗地2017-21号地块。

据了解,福州宗地2017-21号地块位于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北侧、鳌峰支路西侧,属于海峡金融商务区E地块东侧绿化带地下空间地块,面积仅为2711方米(合4.07亩),用途为地下停车场用地。

其中,宗地2017-21号海峡金融商务区E地块东侧绿化带地下空间地块位于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北侧、鳌峰支路西侧,土地面积2711方米(合4.07亩),用途划分地面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绿地),地下为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出让年限为营利性停车场用地50年,地块起始价970万元。

按照原计划,宗地2017-21号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竞买人数确定出让方式,若竞买人数超过两个(含两个)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个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出让指标,宗地2017-21号地面公共绿地由竞得人代建,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其中地下空间顶板顶部与绿地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1.5米,以满足绿化种植乔木的需要)经福州市园林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并据此办理验收手续。

绿化建设费用按照不高于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实结算,高于3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由福州市园林局指定单位接收管理。宗地2017-21号代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竞拍现场,与福州市园林局指定单位签订。

宗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按现状标高交地;自交地之日起90日内动工,360日内建成投入使用。地块停车泊位自持比例应不低于60%并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其余可分割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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