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5月1日前将开工建设8座镇污水处理厂
保定晚报2012/03/1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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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市政府召开的落实亮剑行动加快县城暨保障房建设推进会上印发了《保定市强力推进两厂(场)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今年5月1日前将开工建设8座镇污水处理厂。
这8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涿州市松林店镇、定州市李亲顾镇、高阳县庞口镇、雄县昝岗镇、高碑店市辛立庄镇、涞水县三坡镇、容城县平王乡拉链工业园区和徐水县大王店乡。这8厂预计将于2013年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
实施方案还规定,2013年底前,我市将完成顺平、高阳、安新、容城处理工程二期和高新区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使市区污水管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90%;各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将继续推广再生水综合利用,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垃圾处理方面,我市拟于今年5月1日前,开工建设定州市垃圾焚烧项目及保定市区、安国市、易县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201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年底前,市区鲁岗、银定庄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今年年底前,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明年年底前,涿州、高碑店、定州、安国、涞水、清苑等县(市)将完成垃圾集运设施,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规定,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成本、方便缴费的原则,探索切实可行的“两费”收缴方式,使污水处理费征缴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率达到75%以上;将所有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纳入城市排水许可范围,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污水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建立起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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