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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御景路2-35、2-36、2-37、2-38、2-39、2-44、2-45号商业用房

一拍
08月31日 10:00开始
  • 146

    起拍价

  • 146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140,000

  • 起拍价:

    ¥1,460,205

  • 加价幅度:

    ¥5,000

  • 单价:

    3306元/㎡

  • 面积:

    441.63㎡

  • 电梯: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房产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御景路2-35、2-36、2-37、2-38、2-39、2-44、2-45号商业用房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不动产登记证证号:201402777号、201402781号、201402774号、201402778号、201402776号、201402780号、201402779号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权利性质:出让]

    标的所有人及案号

    案号:[(2026)川1621执恢582号] 

    法院查封情况

    [有查封]

    抵押登记情

    [无抵押]

    标的物所在地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御景路2-35、2-36、2-37、2-38、2-39、2-44、2-45号商业用房]

     

     

     

    标的物介绍

    是否有电梯:[电梯]

    装修情况:[简装]

    所在楼层:[-1层]

    全部楼层:[7层]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

    [有人占用]

     

     

    标的物估值

    评估价

    [146.020543万元]

    买家税

    契税印花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具体税费和税种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卖家税

    印花税交易费个人所得税具体税费和税种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备注

    1. 基本情况摘自[不动产查询单]

    2. 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该标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以及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具体的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标的物具备过户的情况下,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完成过户,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相应税费并退还买受人,买受人在标的物具备过户的情况下且成交裁定领取后15日内未申请退税的,该笔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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