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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长江路102号东方新村1幢702室(含公示的动产及附着物、附属建筑4.5平方米)

低于市场价29%一拍
09月01日 10:00开始
  • 48

    起拍价

  • 67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50,000

  • 起拍价:

    ¥480,000

  • 加价幅度:

    ¥3,000

  • 折价率:

    7.1折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长江路102号东方新村1702室(含公示的动产及附着物、附属建筑4.5平方米)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6)苏1003执恢979号

    房屋产权证

    苏(2023)江都区不动产权第1004169号

    土地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

    郭某某

    评估鉴定基准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是否已腾空

    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协助过户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

    证载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101平方米。

    装修情况

    详情请实地看样

    房屋户型

    详情请实地看样

    房屋楼层

    详情请实地看样

    房屋朝向

    详情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估值

    标的总价

    房屋询价:674198元(公示的动产及附着物)。

    费用总价

    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费用情况

     

    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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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1折

    房屋价值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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