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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12号秦邮茗都南苑10幢203室不动产

低于市场价44%二拍
07月30日 10:00开始
  • 28

    起拍价

  • 50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50,000

  • 起拍价:

    ¥281,343

  • 加价幅度:

    ¥2,000

  • 单价:

    2306元/㎡

  • 折价率:

    5.6折

  • 面积:

    121.99㎡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高邮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12号秦邮茗都南苑10203室不动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6)1084执恢38

    产权证号

    苏(2019)高邮市不动产权第1030023号,土地性质:划拨

    标的所有人

    龚某与陈某

    标的现状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协助过户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已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房产建筑面积:121.99平方米

    装修情况

    详情请以实物为准

    房屋户型

    详情请以实物为准

    周边配套

    详情以现场勘验为准

    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价值

    502396

    税费负担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等),依照税法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的规定,有相应的主体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原因被法院接受除外),该款项法院不再退还买受人。原有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户籍主管部门解决。

    其他费用情况

    可能存在的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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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5

    折价率5.6折

    房屋价值8.5

    • 市场价值
      9.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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