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资源 版权可能受到保护来源网站

【普罗旺世小区】|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普罗旺世4幢103、203房产

低于评估价32%变卖
11月06日 10:00结束
  • 104万

    当前价

  • 153万

    评估价

  • 热度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100,000

  • 起拍价:

    ¥1,043,664

  • 加价幅度:

    ¥2,000

  • 单价:

    4381元/㎡

  • 折价率:

    6.8折

  • 面积:

    238.21㎡

  • 楼型:

    板楼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无

  • 延时周期:

    暂无

  • 小区:

    普罗旺世小区(卫辉市)

标的物详情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摘录自豫郑豫通司字[2026]04103B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普罗旺世4幢103、203房产

    执行来源

    司法裁定(2025)豫01执恢105号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XXX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变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变卖对象

    变卖对象为: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普罗旺世4幢103、203房产,合同号为20142029,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用途为商业;框架结构(局部钢结构),建筑面积:238.21㎡,所在层数/总层数:1-2/3。

    2、区域状况

    交通状况:区域内道路通达,卫辉21路、卫辉16路等公交车从小区附近经过,公交线路较密集,出行便捷。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附近有卫辉市第六完全小学、卫辉市第五完全小学、卫辉市劳动路小学、卫辉艾德医院、卫辉市人民医院、卫辉市妇幼保健院、中州超市、德伟超市、好旺佳生活超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农商银行等,繁华程度较高、人流量较大,周边生活服务设施、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完善。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物情况说明:

    ①标的物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普罗旺世4幢102、202,103、203,合同号分别为20142028、20142029的房产,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无抵押权信息。

    ②房产装修情况:外墙面为干挂石材,室内地面部分铺地砖、部分铺木地板,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面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壁纸、部分为板材,顶层部分为石膏吊顶、部分矿棉板吊顶、部分刷漆,入户玻璃门,断桥铝窗;

    ③本处房屋位于所占用土地上,现场调查中未发现土地被另行占有情况;

    ④房屋不存在地下室及地下设施;

    ⑤房屋存在租赁情况;

    ⑥现状拍卖,未腾空;

    ⑦物业费情况不详,需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物业了解。

    特别提醒:

    1.不动产拍卖:是否纳入限购政策范围,如纳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法院成交确认裁定书后  30  日内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相应税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案件承办法官电话:王法官  0371-69520610 18595677535(请与工作时间内咨询)

    显示全部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0分

    折价率6.8折

    房屋价值8.3分

    • 市场价值
      9.0
    • 交易价值
      7.5
    • 居住价值
      8.5

    区位价值8.5分

    • 小区品质
      8.5

    同区域的法拍房

    小区攻略

    攻略

    小区信息全方位解读

    特点全面解析

    小区概况

    • 建筑年代

      2008

    • 物业类型

      住宅

    • 房屋总数

      739户

    • 楼栋总数

      暂无

    • 绿化率

      30%

    • 容积率

      2.00

    • 产权描述

      暂无

    • 建筑类型

      板楼

    • 物业费

      暂无

    • 区域

      卫辉市 卫辉

    • 物业公司

      暂无

    • 停车位

      停车费用100

    • 开发商

      -

    显示全部

    周边配套

    地址:太公路与比干大道交汇处西南普罗旺世小区
    • 3278元/㎡

      本月挂牌均价

    • 7.33%

      环比上月

    小区法拍房历史成交

    热门问题

    显示全部

    同城拍卖

    免责声明:房源信息由网站用户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本网站房源小区及配套分析为历史经验及大数据总结,仅作参考不作承诺。参与该房产竞拍时,请仔细阅览竞拍须知,实地看样,谨慎核查标的物信息!参与竞拍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